第3175 期(2025 年 6 月 29 日)
◎ 釋經講道 ◎ 李鴻標
王上十九15-16 、19-21;詩十六1-11;加五1 、13-25;路九51-62
詩篇十六篇的作者宣稱耶和華是他的主,他就是說,唯獨耶和華是他的神,因為他相信,以別神為神的人只會徒添愁苦和失望(詩十六4)。如經上所說:「他們的偶像是金的銀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卻不能言,有眼卻不能看,有耳卻不能聽,有鼻卻不能聞,有手卻不能摸,有腳卻不能走,有喉嚨也不能出聲。造他的要和他一樣;凡靠他的也要如此。」(詩一一五4-8)
此外,詩人同時也是要表明,他的一切好處皆是神所賜的(詩十六2),這包括了他的地土產業和他所擁有的一切(詩十六5-6)。他對耶和華說:「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詩十六2)這與雅各所說的話互相呼應:「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
詩篇二十三篇告訴我們,有神同在就可以「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詩二十三4);而詩篇十六篇同樣說,有神同在就能夠「身心靈康泰」—「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詩十六9)
聖經更告訴我們,耶穌的名字就是「以馬內利」,即是「神與人同在」的意思。(太一23)耶穌基督到世上來,最主要的目的,固然是盼望世上祂所愛的每一個罪人均能藉着祂得以不被定罪,與神和好,可以永遠與神同在。
無可置疑,神甚願與人同在;問題是我們是否願意藉着祈禱和讀經,時常稱頌神,領受祂的指教和警戒,將祂常擺在我們面前,叫我們可以遭遇任何事情也不致搖動,得享身心靈康泰的福氣。(詩十六7-9)
「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詩十六10),這句話叫我想起另一句耶穌所說過的話:「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十一25)那就是說,不僅那被稱為「以色列的聖者」—基督耶穌可以從死裏復活,並且連我們這些相信耶穌的人也必復活。
「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詩十六11),也與耶穌的自我宣稱甚有關聯。祂宣稱:「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祂並且告訴我們,祂來是要叫人得豐盛的生命(約十10)。
換句話說,耶穌就是生命的道路。我們通過祂,可以回到神那裏去,與祂恢復起初的和好關係,不致滅亡,反得永生,並能獲得豐盛的生命,包括只有神可以賜給我們的滿足的喜樂和永遠的福樂(詩十六11),以及靠着聖靈得生與行善的新生命(加五25)。
李鴻標(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出版部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