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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浪子,一個慈父


第3162 期(2025 年 3 月 30 日)

◎ 釋經講道 ◎ 李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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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苦期第四主日

  書五9-12;詩三十二1-11;林後五16-21;路十五1-3 、11b-32

  路加福音十五章是一章耳熟能詳的聖經,相信我們在崇拜中都聽過牧者用不同的角度講解這段經文,但如果我們再三思想,仍有不少真理可以發掘出來。這章聖經最能表達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將天父的慈愛、人的罪性及赦免的恩典,甚至家庭應有的特質都表露無遺,表面上這章聖經是講失而復得的喜樂,用三個故事來陳述失落的情況:羊的走迷是因為愚昧無知;錢幣的失落,似乎不是其本身的錯,但也因人的引導而誤入歧途,其實也有應負的責任;小兒子的叛逆,故意的走迷,傷了父親的心,但三個故事都有美好的結局,都有「失而復得」所得的歡樂。

  上帝的慈愛能夠粉碎人的愚昧,戰勝罪的誘惑,甚至可以擊敗人心故意的背叛。

  今天我們集中詳細分析「浪子回家的故事」,其實應是「天父慈愛的故事」,因為這故事說明了慈父的愛,而不是描述浪子的罪,所以本文的題目以「兩個浪子,一個慈父」來表述其中的真理。

一、第一浪子

  他反叛的性格,認為父親的家產是他應得的權利:「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產分給我!」(路十五12)

  後來他任意放蕩,浪費錢財,耗盡了一切之後,就窮困起來,連豬吃的東西都想吃,幸而他在絕境中懂得「醒悟過來!」原文的意思是He came to himself,回復自己,當一個人離開上帝,便失落了真我,只有回轉的時候,才找到自己的真我。只有憂傷痛悔的心,才得神的喜悅,而他也獲得了「失而復得,死而復活」的喜樂經驗。

二、第二浪子

  當然是指那大兒子,他養尊處優地享受父親的一切,而不知感恩,以為自己盡了大兒子的責任,當他知道弟弟回來,得着父親的寬恕,並且盛大慶祝,因此產生嫉妒而沒有憐憫關懷的心,「但你這兒子和娼妓吃光了你的財產⋯⋯」(路十五30)他失去了親情,他的弟弟只是他父親的兒子,不是他的弟弟,這冷酷無情的表現,反映出他內心的邪惡,只知為己,自私自利的反應。他父親答得好:「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可是你這個弟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路十五31-32)大兒子雖然沒有離家出走,但心靈已與父親和家庭分離,是如假包換的一個浪子。這到底是否我們自己的寫照?對失落的弟兄、有需要的人冷酷無情地反應?這真值得再三反思,我們是否只知在教會中享受團契友誼的福樂,卻對迷失的人、苦難的羣眾和回轉歸向主的人卻冷淡地反應,我們是否也失去了「失而復得,死而復活」的歡樂。

三、一個慈父

  雖然浪子的表現傷透了為父的心,但他仍耐心等候兒子回家,當兒子真的悔改歸來,他不但沒有責備兒子,反而以最好的接納及寬恕,並且使他重新得回兒子的名份:親吻、擁抱和穿上鞋子,最好的袍子,帶上戒指,宰了肥牛,大家吃喝快樂,這表示他沒有把浪子放棄,並且以無條件的愛去愛失落回轉的人,大家一同享受「失而復得,死而復活」的歡樂。

  天父也是這樣愛我們,祂仍以無比的愛愛我們讓我們,也得着失而復得,死而復活的喜樂!

李炳光(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榮譽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