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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誡命與應許分享孝道
 以基督為榜樣踐行責任


第3162 期(2025 年 3 月 30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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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達榮牧師以十誡中的命令,闡述孝敬父母的現今實踐。

  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傳道部同工組舉辦第十八期「講壇事奉研習」第二講已於3月3日舉行,主題為「孝親主日──當孝敬父母」,由中華基督教會基真堂義務牧師鄧達榮牧師擔任講員,選用申命記五章十六節作引伸,輔以箴言闡釋,再透過保羅從新約以弗所書的教導,帶領會眾以十誡的命令探討現今於孝道上的實踐與意義。

  鄧達榮牧師開首帶出蘊含歌頌父母恩的經典流行曲作引子,以及在中國古訓中提及孝義之典籍、廿四孝的民間故事;從文化角度切入,窺看孝道於古今中外不同層次的展現,繼而返回《聖經》十誡中的第五誡內容「當孝敬父母」作主軸開展。

回歸本質理解「孝」

  鄧牧師表示,孝敬於希伯來文「Kabad」的原意,可譯為使之載有重量,且賦予尊榮的對象;即從字根看來,「孝」已顯然附有給予崇高地位之意。同時,「Kabad」一字在詩篇中,同時可被翻譯作「歸給他」(詩二十九2)的意思,他強調,可見在希伯來原文中,孝敬父母是具有屬靈敬拜向度,亦可視為對上帝榮耀歸向之宗教感表現。

  另外,在中國《說文解字》內,「孝」一字意為「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他解釋在字形上看,子女需肩負承接侍奉父母之責,盡心接待;亦象徵需要背上「老」(父母),是為沈重的責任。此外,他提及曾子之孝有三,能養、不辱、尊親;而尊敬之意,於信徒而言,應為在主內聽從父母。

謹守誡命領受祝福

  然而,孝敬父母的誡命,也是第一條附應許的命令。鄧牧師引述申命記及以弗所書記載,均有提及應許和祝福,使能孝順父母的得以在地上長久,在世長壽。然則,於誡命而言,當孝敬父母為神聖責任,不論何事,信徒理應履行此責;惟此刻卻被告知,人若按命令而行,則可領受生命的福氣。他不諱言,事奉本是甘心樂意的,絕非定睛於獎賞才行,而是單純以行動回應上帝的愛。但人性總會期盼上帝所賜的冠冕為信徒存留,他坦言,相信生命的力度也將不再一樣,因上帝給予了雙重力量,以致得着從上而來無盡的祝福,此亦為踐行責任與應許之間的張力。

  最後他提及,孝敬的實踐精神應以主耶穌為生命的榜樣。以年少的耶穌為例,當時耶穌與父母從聖殿返回的途中「走失」,即使身為基督,卻沒有因聖子的尊崇身分而對地上父母不敬,反而選擇聽從跟隨。回應現今實踐,鄧牧師提出幾項「周全、到位」的要訣:不擺出厭煩姿態、提供經濟支援、感情連繫和陪伴,且在屬靈關懷上,以禱告紀念父母需要,並勉勵與會者珍惜與家人共聚時光。

  在準備心得方面,鄧牧師強調,前期所預備的並非必須全放在講台上,而要經過適當剪裁。是次專題孝親主日的講道內容主要以聖經及傳統文化貫穿鋪排,他分享預備講章的四個反思向度,其一,認識此誡命在十誡中的地位;其二,探討其與羣體福祉的關係;其三,掌握誡命於新舊約的延展;最後,可從基督在世的言說和生命榜樣之神學角度,再思終極孝道的意義和實踐。

  問答環節中,有與會者問及現今堂會即使設立懇親主日,實際的參與者卻大多為長者,方向可如何編排調整。鄧牧師回應,此情況則需要轉換具體處境,以全教會為實踐對象作主要向度,反思如何關顧他們的身心靈需要,以致生命的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