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讓青少年認清「潮流文化」


1953 期(2002 年 1 月 27 日)
◎ 交流點 ◎ 植柏燊(聖公會諸聖堂堂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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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今日正處於一個危機四伏的時代中,各種陷阱正張牙舞爪去吞噬疏忽的人,青少年偶一不慎便會跌進深淵,甚至不能自拔。

  大眾傳媒正散播潮流文化,對思想未成熟的青少年很易產生負面的影響。報章所載的新聞大都嘩眾取寵,誇大渲染,以不盡不實來取悅讀者,電台主持又取材這些資料,未經思慮,未作探究,便一再宣揚;電台又常勾結唱片公司,推廣流行歌曲,吹棒歌星;一些週刊反覆以娛樂界人士私隱為題,專爆內幕,真令人不忍卒睹。就以最近一項偶像調查為例,說甚麼有八成青少年崇拜的人物,均以歌影視明星為主,在他們心目中,歌星陳慧琳的地位比母親更崇高;劉德華比父親更重要。試問這個案調查了多少青少年?這是甚麼質素的青少年?我懷疑這調查的普及性與真確性。但傳媒卻普遍傳開,信以為真。這種錯誤的傳媒文化正充塞著香港的市場,但青少年卻受感染於無形。

  雖然,輿論對這不良現象作出批評,表明大眾對傳媒有所要求,但一般理論都要求政府在政策上加以管制,更希望傳媒自律,但傳媒在香港急促擴張,競爭白熱化,要他們自律不切實際,政府釐定政策、又難以通過新聞自由這一關,要淨化傳媒真是難以下手。

  教會面對這潮流文化,如何去抗衡呢?如何去教導青少年呢?我認為教會絕不能被潮流掀著鼻子走,我們要認識潮流文化,服事青少年的教會長者,傳道人或牧師也不應融入潮流,但對傳媒文化有深入的認識,加強了解,作客觀分析、討論,共同去探討價值取向,人生目標等,誘發他們有獨立思考及批判的能力。

  當然,要改變青少年的心智,先要改變社會。社會大眾的品味、要求,也可成為傳媒的取向,所以,社會要推行傳媒教育,加強公眾對傳媒的選擇,減輕商業潮流的負面影響。教會應大力呼籲、推廣、提升社會大眾的品味,大家能主動、敢言,有判斷力,低級的潮流文化定必自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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