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性傾向歧視條例
第 1896 期(2000 年 12 月 24 日)
◎ 要聞
在本月十二日的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十五個團體與立法會及官員就性傾向歧視進行討論,而多個同志團體則促請政府盡快立法禁止基於性傾向的歧視。宣道會香港區聯會及明光社在是次會議後分別就有關議題作出回應,希望引起教會人士注意。
宣道會香港區聯會形容當日的會議,是本港教會輕忽的戰爭開端。十四個支持同性戀的社會團體代表,重點指控基督教阻礙他們本已爭取得非常順利的「性傾向」立法。
經過一番討論後,立法會議員向有關團體答允將會成立工作小組,跟進此方面立法;另一方面,官員亦答應繼續資助支持同性戀的組織,教育公眾認同其訴求。宣道會香港區聯會認為此舉是讓外界有多些機會游說議員,這對向來善於政治游說的同志組織甚為有利,對避忌政壇的教會界卻很不利。因此該會擔心下一次會議可能已是「關埋門」快快三讀通過,令外界來個措手不及。
有鑑於此,該會就有關性傾向歧視發出回應文章「令教會危機四伏的同性戀快速立法」(文林),內容詳列該會質疑以性傾向為理據,將「反對同性可組成家庭」的言論視為歧視的理由。
【要聞】
【教會、機構短訊】
【教會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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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心所願】
【文林】
【神學生講場】
【癌病答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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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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