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2 期(2024 年 2 月 4 日)
◎ 清教徒們的最後一課 ◎ 陳曉東
羅哲.威廉斯(Roger William, c.1603-March 1683)是一位宗教自由和政教分離的早期倡議者,是美國早期社會中具爭議的人物。威廉斯出身於倫敦富裕的家庭,並在劍橋大學彭布羅克學院學習神學。在學校期間,他受到當時著名的清教徒思想家威廉·帕金斯的影響,形成了自己的宗教信仰。由於英國國教會對思想的嚴厲管制,威廉斯決定移民到新大陸。1631年,他和妻子一起抵達馬薩諸塞灣殖民地,並在波士頓建立了一座教堂。
威廉斯是一位宗教自由主義者,他堅持政府不應該干涉人們的宗教信仰,1636年,羅哲.威廉斯在羅德島創立了一個新的殖民地,並將其命名為「自由之州」。羅德島殖民地是美國歷史上第一個建立宗教自由制度的殖民地。在這個殖民地,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信仰任何宗教,無需擔心受到政府的迫害。我們根據他的著作,聽一聽他的人生最後一課:
可敬的後代子孫們:我今天來到這裏,是給你們上人生的最後一課,我的想法都寫在我的著作中了。我一生致力於個人宗教自由的追求,我相信宗教自由是人類天賦的權利,任何政府都不能剝奪。我在這裏要告訴你們,宗教自由不僅是基本人權,更是公民社會的基本原則。宗教自由是不可強迫的,只能通過說服來實現。宗教迫害是一種罪惡,它只會導致暴力和混亂。我希望你們在未來的生活裏,能夠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並為宗教自由而努力。我留下十句話,請你們牢記
1. 宗教自由是人類天賦的權利,任何政府都不能剝奪。
2. 政府的職能是保護公民的生命、財產和自由,而宗教信仰是個人的事情,政府不應該干涉。
3. 宗教迫害是一種罪惡,它會導致暴力和混亂。
4. 政教合一是宗教迫害的根源,政府應該與宗教分離。
5. 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自己的宗教,無論是甚麼宗教
6. 政府不應該強迫人們改宗。
7. 宗教信仰是不可強迫的,只能通過說服來實現。
8. 宗教迫害是一種愚蠢的行為,它只會讓人們更加堅定自己的信仰。
9. 宗教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本原則,也是自由和平等的基礎。
10. 宗教自由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標誌。
最後,我還有幾句話與約翰.溫斯羅普先生交流,我們三十多年沒有談話了,我首先要承認,您擔心的宗教自由會導致社會混亂是有道理的。在人類歷史中,有許多別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的旗號,行暴力和戰爭的行為是屢見不鮮。但是,我認為,宗教自由並不意味着放任自流。政府仍然可以通過法律來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例如,政府可以立法禁止暴力、歧視和仇恨言論。但是,我堅持政府應該通過法律來保障宗教自由,禁止宗教迫害、尊重不同宗教的平等權利,不應該歧視任何宗教。政府也應該鼓勵不同宗教的交流和對話,促進社會的多元化和包容性。我希望,這些建議能夠幫助我們找到在堅持宗教自由與政治的治理方面的平衡點,我期待在天堂與您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