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在起跑線,輸在終點站


2981 期(2021 年 10 月 10 日)
◎ 釋經講道 ◎ 李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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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降臨後第二十主日

  (可十17-31)

  香港競爭文化濃厚,父母從小開始就用不同方法加強子女的競爭優勢。還未說好廣東話就要學習英文、操練各種樂器和運動技能、甚至搬到名校區、參加補習班,為要使孩子贏在起跑線。但贏在起跑線能保證孩子完成賽事、摘得桂冠嗎?

  馬可福音十章十七至三十一節中的少年人可說是贏在起跑線,卻輸在終點站。連同平衡經文馬太福音十九章十六至三十節和路加福音十八章十八至三十節,我們知道這人是年輕財主(可十22,太十九22,十八23),又是猶太人領袖(路十八18)。在世人眼中,他應是大大蒙福、一無所缺。惟這少年財主從心底裏就有一份不滿足,到底他缺少了甚麼呢?剛好耶穌準備到耶路撒冷過節,現已進入猶太境內。他的渴求催迫他抓緊機會、跑到耶穌那裏、跪在祂跟前、在眾目睽睽下求問耶穌:「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可十17)馬可福音十章二十三節顯示「承受永生」即是「進神的國」。神國就以神為中心,進神國是將神放首位,這樣就能經歷在神管治下的豐盛人生。

  耶穌先指出誡命與永生的關係(可十19),這亦是平衡經文的答案:「⋯⋯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十九17)這位少年財主表明:「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可十20)。他如此虔誠長進,仍不恥下問,那份真誠渴慕的心使耶穌「愛他」(可十21)坦白說,遵守誡命容易嗎?為何他願意從小就遵守呢?會有掙扎嗎?為了愛神而守誡命或是為了賺取永生而遵從呢?看着這位似是一無所缺的財主,耶穌提醒他:「你還缺少一件⋯⋯」(可十21),可惜他不願聽從,結果「憂憂愁愁地走了」(可十22)。

  究竟少年財主缺少了甚麼?馬可福音十章二十一節提及三個行動:「變賣」、「分給」、「跟從」。得永生的條件是變賣一切分給窮人嗎?當然不是,耶穌的救恩臨到財主撒該,是因為撒該接待耶穌(路十九5-6),正如以弗所書二章八節提醒:「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而撒該把所有的一半分給窮人,並償還四倍給他曾訛詐的人,是知恩圖報,用行動表明信心:「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

  耶穌看穿少年財主的失焦,只做好十誡後面愛人部分,企圖靠己力賺取永生,生命充滿枷鎖,沒有真自由。馬可福音十章二十五節指出靠己力進神國是不可能的,甚至連在古代認為是蒙福的財主也不可能,只有靠恩才能進神國(可十27)。馬可福音十章二十一節中,耶穌要求財主放下自己的倚靠,專心跟從神。「變賣」和「分給」為要撇下所有的「跟從」主,以神為首。當律法師試探耶穌:「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路十25),耶穌回答:「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十26-28)少年財主做了愛鄰舍部分,缺的是十誡前面愛神部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二十3)

  神學家保羅田立克(Paul Tillich)曾說,當一個人把神看成生命中最大的關懷,這個人才是真正敬拜神。少年財主把財富看成生命中最大的關懷,當耶穌要求他撇下財富跟從主,等於改變他敬拜的對象。馬太福音十章三十七至三十八節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對少年財主而言,錢財比神更為重要。你呢?甚麼是你生命中最大的關懷?在人生終點站時,你將是歡歡喜喜,還是憂憂愁愁?

  李淑儀(大埔浸信會堂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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