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71 期(2000 年 7 月 2 日)
◎ 每月快訊:專題 ◎ 黃超靈(中華基督教會上水堂主任牧師)
「神啊,我到年老髮白的時候,求你不要離棄我,等我將你的能力指示下代,將你的大能指示後世的人。(詩篇七十一18)」這是我在四年前給我們教會剛成立的「長青團契」的團訓,估不到他們卻很喜歡,不單常常唸誦,而且更在探訪或作義工時常向人作見證。
「長青團契」是為教會一班耆英而設,取其意謂萬年長青,老而彌堅之意。按辭源「耆英」一詞,指年高優異的人,「耆」是老的意思,「英」是傑出、優異之意。自古以來,耆英的普遍用法,是泛指有才德的老人,是對老人的敬稱,那麼,甚麼人才有資格接受「耆英」這稱謂呢?原來古人對人生不同階段應有的行為,曾有很清楚的界說,禮記<曲禮>上篇:
「人生十年曰幼,學。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壯,有室,四十曰強,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
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傳八十曰耄,七年曰悼,悼與耄,雖有罪,不加刑焉。百年曰期,頤。」
可見「耆」是六十歲以上,七十歲以下的人。古人認為人到六十歲,體力開始衰退,不宜從事體力勞動,但可以憑經驗指導別人,七十歲才算「老」,應該把工作責任交付後人;八九十歲的人稱為「耋」,與七歲小孩一般可愛,犯了錯也值得原諒;到一百歲,就只等人供養了。
由此可見,稱得上「耆英」的應該在六十歲以上,而且是人生經驗豐富,備受後輩敬重的人。故此年輕人對老人家應多加尊重,稱呼「耆英」時的語氣也應該更恭敬謙和了。
試以「日出」比喻一個人的童年,「日落」比喻老年;雖然日出日落都美,但日落的金色晚霞更吸引人。曾有人說:「老人雖沒有青春的美,卻有成熟的美」,因此,「金色年華」的人,不該去憂慮,而是要積極享受人生。
香港人口愈趨老化,教會向老年人傳福音是重要的方向,而且應注意三方面:
盼望教會加一把勁,注重耆英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