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如何牧養老年人
認識耆英


1871 期(2000 年 7 月 2 日)
◎ 每月快訊:專題 ◎ 黃超靈(中華基督教會上水堂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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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啊,我到年老髮白的時候,求你不要離棄我,等我將你的能力指示下代,將你的大能指示後世的人。(詩篇七十一18)」這是我在四年前給我們教會剛成立的「長青團契」的團訓,估不到他們卻很喜歡,不單常常唸誦,而且更在探訪或作義工時常向人作見證。

  「長青團契」是為教會一班耆英而設,取其意謂萬年長青,老而彌堅之意。按辭源「耆英」一詞,指年高優異的人,「耆」是老的意思,「英」是傑出、優異之意。自古以來,耆英的普遍用法,是泛指有才德的老人,是對老人的敬稱,那麼,甚麼人才有資格接受「耆英」這稱謂呢?原來古人對人生不同階段應有的行為,曾有很清楚的界說,禮記<曲禮>上篇:

  「人生十年曰幼,學。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壯,有室,四十曰強,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

  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傳八十曰耄,七年曰悼,悼與耄,雖有罪,不加刑焉。百年曰期,頤。」

  可見「耆」是六十歲以上,七十歲以下的人。古人認為人到六十歲,體力開始衰退,不宜從事體力勞動,但可以憑經驗指導別人,七十歲才算「老」,應該把工作責任交付後人;八九十歲的人稱為「耋」,與七歲小孩一般可愛,犯了錯也值得原諒;到一百歲,就只等人供養了。

  由此可見,稱得上「耆英」的應該在六十歲以上,而且是人生經驗豐富,備受後輩敬重的人。故此年輕人對老人家應多加尊重,稱呼「耆英」時的語氣也應該更恭敬謙和了。

  試以「日出」比喻一個人的童年,「日落」比喻老年;雖然日出日落都美,但日落的金色晚霞更吸引人。曾有人說:「老人雖沒有青春的美,卻有成熟的美」,因此,「金色年華」的人,不該去憂慮,而是要積極享受人生。

  香港人口愈趨老化,教會向老年人傳福音是重要的方向,而且應注意三方面:

  1. 認識對象-瞭解「老年人」:要花時間,耐心去認識老年人的思想、個性、情緒、身體、家庭狀況,瞭解他們所面對的種種問題,包括在生理上、心理上、經濟上、社會上、婚姻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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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福音預工-關懷「老年人」:關懷他們的生活的需要,心靈上的滿足,提供醫療、保健,後事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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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傳講福音-帶領「老年人」信主:以尊重的態度,耐心的講解,愛心的見證,聖靈的大能,領他們歸主。

      盼望教會加一把勁,注重耆英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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