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二):尊主頌:我靈以上帝我的救主為樂


1872 期(2000 年 7 月 9 日)
◎ 溪水旁 ◎ 陳佐才

分享: 推特推介 Whatsapp 電郵推介 電郵 臉書推介 臉書 推特推介
 

  《尊主頌》的第二句「我靈以上帝我的救主為樂」是一句使我們極感快慰的說話。我們在現實生活上,因着自己的過錯,許多時候,都是以上帝為驚。一個小孩子在給上帝寫出的信懇求說:「求上帝不要全時間與我同在,因為我有不方便的時候!」所以能夠以上帝為樂的人肯定是個快樂的人。

  《尊主頌》差不多每一句都有舊約的根源,「我靈以上帝我的救主為樂」,肯定和以賽亞書六十一章十節彼此呼應。在那裡,先知以賽亞說:「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靠上帝快樂。」兩段經文都顯示出同一的情操:以上帝為樂。

  為甚麼人可以以上帝為樂呢?幾段有關的經文會給我們啟迪:

  1. 路加福音一章四十八節說:因為祂顧念祂使女的卑微-卑微的我們親近上帝時,不用自慚形穢,必不會因為自己微不足道,而有退怯的心。無論何時何事,我們都在祂照顧之下,以祂為樂是頂自然的結果。

  2. 提多書二章五節說: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着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若只靠我們自己的義,我們未必敢接近祂,以祂為樂。我們能以祂為樂,因為祂有憐憫。重生的洗禮,和更新的聖靈,就是祂憐憫的明證。

  3. 以賽亞書六十一章十節說:因祂的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像新婦佩戴妝飾-在生命中,我們常經歷祂的拯救和公義,自然得好像新郎新娘給戴上華冠和佩戴裝飾一樣,使我們一生像新婚般快樂

  總而言之,對著神,能以祂為樂,便真的在祂的福蔭之中。


【要聞】

【教會、機構短訊】

【教會之聲】

【畫中有話】

【誠心所願】

【文林】

【癌病答客問】

【親密家庭】

【餘暉集】

【資訊年代】

【溪水旁】

【教會圖說】

【探病錦囊】

【貞潔有道】

【牧養心聲】

【如情未了】

【交流點】

【古道今詮】

【父母也EQ】

【心靈照相機】

【童話世界】



Card image cap
Card image cap
Card image c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