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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為基督作證


第3207 期(2026 年 2 月 8 日)

◎ 釋經講道 ◎ 何潔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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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現後第五主日

  賽五十八1-9a、(9b-12);詩一一二1-9 、(10);林前二1-12 、(13-16);太五13-20

  按教會禮儀年曆,還有十天就是大齋首日(本年是2月18日),是預備迎接主基督為人受難與及復活四十天準備期之始。本主日選讀幾篇經課也在提醒信徒的身分是與世界被分別出來,我們對主的敬虔,不只在心中和表面的行為,亦要在行動中表明。以上亦是教會在大齋期鼓勵信徒努力實踐的。

  舊約經課:以賽亞書五十八章一至九節描述以色列民抱怨上帝不悅納他們的齋戒,但他們沒有反省自己「禁食的時候仍追求私利,剝削為你們(他們)做苦工的人⋯⋯起紛爭興訟,以兇惡的拳頭打人」,所以上帝對於這樣的禁食表示不會悅納。上帝所要的是「被欺壓的得自由」(賽五十八6)、飢餓者和赤身者得飽暖(賽五十八7-8)。若果祂的子民只有外在的敬虔或儀式,卻沒有恩慈的心,那樣的禁食非上帝所要。

  書信經課:哥林多前書二章一至十二節記述哥林多信徒面對黨派之爭,也有以為人的「高言大智」才是福音所在。基督信仰與世界罪惡和墮落的對立之中,保羅重申任何人的「高言大智」也非福音,只有基督的受難、復活的主才是真正的福音。教會的價值與世界對立是不爭的事實,由耶穌傳道開始、早期教會建立直到現在,屬靈爭戰依舊存在。我們是基督的跟隨者,要拒絕世界的罪惡與敗壞,立定心志持守基督的真理,不被世俗洪流帶走。

  而福音經課是「登山寶訓」(太五至七)五講之中的第一講,耶穌教訓門徒須遵守的天國福音內容—聽道及行道,因為終末審判時,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受審判,「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天國;惟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因此,基督徒羣體(原文是複數),亦即教會須成為地上的鹽、光和造在山上的城。耶穌用「你們」展開此段教導,我們每一個都不是獨行俠,也不是在各自修行,而是以羣體方式一起向着基督教導的目標前進,共同建立天國。

  關於鹽,一般只能透過接觸—嚐味才知道它是否仍然「有味道」,若調味和防腐失去功能,就如基督羣體不能再影響世界。故此,只有基督羣體仍然是「有味道」的鹽,我們才盡信徒之職。而光,基督羣體本身就是地上的光,不單只是這個羣體本身,當中更包含我們的好行為,即高貴與道德的行為,但內裏實指甚麼呢?馬太福音之後的講論,為我們提供一些延伸的實踐建議:(1)慷慨施捨(太六1-4);(2)虔誠禱告(太六5-15)和(3)禁食(太六16-18),以上三項亦是教會鼓勵信徒於大齋期內持守的三個目標。而猶太人只會以「光」來形容在他們當中有傑出成就的領袖,耶穌以光形容跟隨祂的人,乃是給我們的榮譽。故我們要切切仰望祂的恩典,讓我們這個信徒羣體不會「被人所踐踏」,而「把榮耀歸給你們(我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3、16)。最後,「城造在山上」如「光」相似,同樣是顯而易見的,「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界、天使和眾人觀看」(林前四9)。

  縱觀這幾段經課的教導,及將要進入以反省為主軸的大齋期,信徒羣體確實需要彼此教導,互相勸戒,以言以行為基督作美好的見證。阿們。

何潔瑩(香港聖公會聖雅各堂主任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