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8 期(2025 年 5 月 11 日)
◎ 生活迴響 ◎ 龔立人
全職退休後,很多同事、學生和朋友問我有甚麼計畫。除了可以在秋天旅行外,我有四個兩至三年計畫。第一個計畫是策畫「說故事、聽故事——活的神學」。
「活的」神學非僅僅是對生活的神學之反思,而是將生活本身視為神學。第一,「活的」神學是在生活場景發生的神學。這正如耶穌所展示「活的」神學不限於在會堂,而是在迦拿婚宴、市集和路上。第二,生活場景往往是人與人相遇的情景。其中有認識的,也有陌生的。相遇者可以是路過,沒有溝通,但也可以傾談。相遇是「活的」神學提供重要資源。第三,生活場景可以是列斐伏爾( Henri Lefebrve)所講的三重空間,即空間實踐(spatial practice)、空間再現(representations of space)與再現空間(representational space 或 space of representation)。相對地,「活的」神學關注空間實踐,並反思再現空間的意識形態。
我們以對話來認識和參與「活的」神學,而說故事和聽故事正是其中一種對話。這些故事非僅僅是坊間強調的生命故事(帶有某種道德傾向),更是透過聽故事和說故事,體會世代相傳編織的意義。同時,聽故事的人在「說故事、聽故事」的過程中,也成為說故事的人。說與聽是互動,且流動。其實,每個故事都有可能成為一種靈光(aura)的體驗。班雅明(Walter Benjamin)說,「要看見事物的靈光,就是當我們看着它時,有能力看着自己。聖經所倚賴的口述傳統正是關於說故事和講故事,由世代相傳編織而成。在資訊爆炸的時代,我們需要有人願意且有能力說故事,有人願意且有能力聽故事,不讓資訊等同故事,也不讓故事等同過去,並與當下無關。
誰適合來說「活的」神學的故事呢?他對日常生活的大小事情敏銳、能夠與文化(處境)有辯證的互動、具有公共溝通能力,並有能力詮釋基督教信仰。那麼,這是精英的「活的」神學嗎?不是,因為每一個人都是故事人,或多或少有故事可說。再者,聽故事者不是被動的,他們也以某種方式參與說故事。例如,向說故事者回饋、傳播或自己成為說故事者。說故事和聽故事是很自然的事,但也不純粹自然。說故事和聽故事需要培養,重點不是技巧,而是心靈,包括好奇心、想像力、辨識力、溝通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