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忽略的失去與哀傷


3180 期(2025 年 8 月 3 日)

◎ 伴我同行哀傷時 ◎ 鄭漢文


  七月在港,完美句號基金代我主辦了三場公開講座連工作坊,由循道衞理優質生命教育中心協辦並提供場地。

  第三場講座(7/25)是內子和我以作者身分縷述「伴我同行哀傷時」;上半年發表了的二十六篇文章中,有兩三篇提到「被剝奪的悲傷」,所以第一場講座(7/16)便針對這個主題,吳思源先生與我對談,跟哀傷關懷者一起研討。

  至於第二場講座(7/23),題目是「退休前後的進退取捨:還有當走的路嗎?」

  其實三場講演,都植根自同一個根源觀念:「正視失去(Loss),莫忽略悲傷。」

  人對失去的反應是有一個幅度的:

  (G1) 失去L,失者G不感到有甚麼失落,所以沒有所謂悲傷。

  (G2) 失去L,失者G不感到有甚麼失落,卻感到淡淡哀愁,又不以為是悲傷。

  (G3) 失去L,失者G感到失落,感到哀傷,而且別人也為之而悲傷。

  (G4) 失去L,失者G感到失落,感到哀傷,但是別人不認為是失去,也不認可其悲傷。

  G3是一般哀傷事的常態,G4則是前文提到的「被剝奪的悲傷」。

  G1是一般人面對不太嚴重的失去時,或者會有一時三刻的失落感,或同時會有些哀傷,時間好快過去,回想也不太傷感。這其實是人生常態,得失有時,不必太計較。

  例如,去圖書館借書,在回家途中,將書遺留在公共交通工具中。返家才發覺,回頭找不着,有點自怨,惟有賠償了事。

  但若失落的,是本有作者親筆簽名加祝福語的贈書?可以補回嗎?若有機會補回,算是解決了問題、補救了失落。

  但若失落的是親人的一些紀念物,又或與生命成長相關聯的物與人……,是無法買回、補得回的。那又如何?

  有些人由G1演變成G2:失去的當時,沒甚麼,隨着歲月,淡淡哀愁會浮現出來,身體會出些無法解釋的大小毛病,情緒會出現莫名的低落,睡眠質素會下跌,親疏不同的人際交往開始古古怪怪⋯⋯,是時候要正視你曾出現的失去,還以公道的悲傷。

  正視之後,這「失落」被失去的當事人察覺到了,加之回應以適當的哀傷,方好像逝者被適當地善別、追思與安葬了、心才得安頓下來。

  我認為,對於許多人,「退休就是常被忽略的失去與哀傷」。我的第二講就是引用哀傷關懷的思路加上我多年從事的「生命教育與生涯探索」,以「我、他(們)、你」三身案例的分析,去協助退休前後的進退取捨,正視可能被忽略的失去以致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