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召作先知宣講


2841 期(2019 年 2 月 3 日)
◎ 釋經講道 ◎ 趙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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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顯現後第四主日(耶一4-10)

  可能香港教會已愈來愈被社會所追求的「成功文化」及「消費主義」所感染,以致不少信徒不知不覺代入了消費者的角色,抱着「顧客至上」的心態出席(其實是消費)教會的崇拜。既然這種「宗教消費市場」的文化已日漸在教會成形,於是教會就要遵循這種「市場規律」去「營運」,盡量邀請有號召力和有眾多「粉絲」(fans)的「明星級」講員來講道。當然若要成為講壇上的明星,他們的學識、口才、形象就是「成功」最重要的本錢,亦逐漸成為信徒判斷講道優劣的標準。

  當信徒過於強調以講道者的個人魅力、口才和學識來衡量講道質素的時候,上帝卻透過祂呼召耶利米的過程提醒我們。留意聖經對耶利米這先知的個人背景和宣講的能力沒有太多的描述,甚至上帝拒絕耶利米以自己年幼無知、欠缺經驗、沒有才能這類原因來推卻上帝的呼召。(耶一6-8) 上帝似要告訴我們,宣講的重點不在於傳道者的能力,只在於所宣講的是否上帝的說話。上帝甚至可以揀選軟弱無能、拙口笨舌的先知去傳揚祂的道。正如耶利米,未出母胎已經蒙召作先知,說明了後天的生命質素和能力才幹並非蒙召的先決條件,儘管現實上他是年幼無知,不懂得怎樣宣講上帝的話,但最重要的是,耶和華已將當說的話傳給他,已經主動「伸手按口」給予他作先知講道的恩賜,甚至這位「年幼」的先知竟然能「立在列邦列國之上」,作審判列國的先知。原來作神僕人(如耶利米)的事奉人生,完全是建基於上帝主權的揀選和拯救的同在之上,作為神僕的傳道者的生命,首先是屬於上帝的,是由上主來規畫、安排和差遣;而不是由追隨世俗偶像文化的羣眾來決定的。(耶一9-10)

  事實上有怎樣的聽道者,自然就會塑造出怎樣的傳道者,於是傳道者所講的道,要符合聽眾的口味,要講聽眾想聽或喜歡聽的內容,不知不覺便會以聽眾的期望、需要、反應和感覺為重,為了令會眾聽道後感覺良好,自然就要遷就他們,投其所好,必須宣講他們喜歡的題材和內容,太過沈重和審判說教的信息便不合時宜,輕鬆有趣和軟性煽情的講道才有市場,才受人追捧!

  須知道傳道者被呼召,原來不是為人而宣講,乃是為神而宣講的。這句說話有兩方面的意思:一方面,傳道者的宣講,目的不是要討好會眾;另一方面,講章的內容盡量不應是來自人自己的意思、喜好和需要,而是來自人以外那位上帝的說話。先知理應是不折不扣的上帝代言人,一心一意不傳別的,只傳來自上帝的道,只作上帝忠心的信差。而上帝的道本質上就是「不取悅人,不討好人」的道,因為上帝差派先知宣講的,就是那「拔出、拆毀、毀壞及傾覆」的審判之道,是刺痛聽道者罪性要害的道,不過亦惟有這種審判的道,才能將罪人的生命重新「建立栽植。」(耶一10)因此,先知講道並非要說順應世人心意的說話,並非要附和世俗的言論,反而是用一套從外而來奇異陌生的上帝的道,來顛覆和更新這個被罪扭曲的世界。

  真正的傳道者,就是履行先知講道職分的僕人,是先知傳統的繼承者。當然,並非只是全職牧者才是上帝呼召的講道者,所有被耶穌呼召的門徒,都是被上主揀選,要成為向列國宣講先知審判的道的傳道者。

  趙崇明(香港神學院神學及歷史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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