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宣教動力看兒童角色


2841 期(2019 年 2 月 3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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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被視為教會未來棟梁,更是有待收割的廣大宣教禾場,但除此之外,兒童是否還有其他角色?施達基金會於一月十三日,假九龍佑寧堂舉辦「上主眼中的兒童權利:從教會傳承的角度看」講座,透過聖經反思兒童的角色和權利,藉此展望教會的未來。

  香港浸信會神學院基督教教育助理教授佘枝鳳博士引述馬可福音十章十三至十六節,指經文呈現了兩種對兒童的觀念,第一是門徒認為兒童會惹麻煩,因此責備帶小孩來見耶穌的人;第二是耶穌看見孩童被門徒阻擋便惱怒,縱然當時祂正忙於治病和論道,但仍將專注力放在孩童身上。

  佘枝鳳博士續解釋經文,她指有新約學者認為,耶穌是神國和神國降臨的代表,兒童則是神國的繼承人和領受者,所以耶穌強調兒童有資格進入神的國度中。至於耶穌說要像小孩子才可進入神國,她解釋當時孩童被視為廉價的勞動力,是社會中最脆弱和缺乏保障的一羣;有學者指耶穌藉此提醒,成年人要學像小孩一樣知道自己的軟弱無能,懂得完全依賴神恩典,並非只靠守律法才能進入天國。

  她補充,聖經中其他書卷亦有談論到孩童,可見聖經有一個完整的兒童觀,惟一般信徒常忽略當中部分觀念,如小孩是神給予的禮物、成年人信心的典範等。她表示,全面的兒童觀促進教會保障兒童權利,以認真教導信仰的心態培育兒童,同時尊重和接受他們對成年人的啟發。

  她不諱言,不少教會以託兒心態舉辦兒童活動,目的只是透過活動向家長傳福音,鮮有視兒童為神國領受者的身分。因此她盼望,牧者能重建一個完整的聖經兒童觀,並轉化對兒童的觀念,確認他們為神國領受者、成人信心的榜樣及領受福音的啟示者。

  施達基金會總幹事鄺偉文博士以「教會處境與傳承」為題,分享教會視兒童工作為「投資」,因此努力向兒童傳福音及教導聖經知識,栽培他們成為未來教會支柱。同時也從宣教角度出發,將兒童視作宣教禾場,故投放人力、物力資源傳揚福音。

  他認同這些觀念正確,但認為教會可從另一角度看待兒童,重新反思他們在教會的角色。他引述以賽亞書三章一至四節,首三節談及上帝棄用有權勢的人,如勇士、審判官、長老和謀士等,那刻選擇了孩童去幫助祂。(賽三4)此外,聖經中亦多次記載上帝使用兒童成就其工作,例如上帝藉當時年僅十多歲的大衞擊退巨人歌利亞,拯救整個民族,為祂做事。

  他又提到,兒童在生活上同樣可領人歸主,或成為父母信心功課的榜樣。他分享,早前與兒子旅遊時遇上滂沱大雨,正煩惱行程安排之際,兒子突然主動邀請他祈禱,當時他以敷衍心態應對,怎料禱告後不久便天色放晴,可見孩童在信心功課上可作為成人的榜樣。因此,孩童不單是宣教禾場,同時也可成為宣教動力,「小朋友不是將來才可成為棟梁,今日也能為上帝出力……如我們以此觀念去看,我們對小朋友的牧養便不一樣。」

  他解釋,若以「宣教禾場」角度栽培孩童,目的只是提供他們將來需要的知識和技能,相反以「宣教動力」角度出發,重點則是給予他們空間和機會,幫助他們今天為上帝作工。他舉例,教會可給予孩童機會發揮創意,如安排他們在宣教活動中擔任不同崗位,甚至舉辦兒童教會,讓他們自行鋪排主日崇拜流程等。他重申,不少教會已進行上述兒童事工,但關鍵是轉化思維,從「宣教動力」角度出發看兒童的角色,保障他們的「參與權」和「被神使用權」。「上帝是否使用這小朋友,取決於祂的主權;但成人能夠做的,就是不要阻礙上帝使用他……給予他空間和機會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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