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沈溺手機網絡
 倡政府師長正視問題


2578 期(2014 年 1 月 19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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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注傳媒對青少年影響聯席於十二月三十日下午,在明光社訓練中心公布「手機及網絡遊戲對青少年影響調查」結果。調查發現,四成青少年不能忍受六小時不用手機及時通訊,四成青少年每天玩網絡遊戲三小時以上,逾一成青少年有傳送及接收性照片或影片,很有可能已觸犯法律。

  關注傳媒對青少年影響聯席於去年六至八月進行了「手機及網絡遊戲對青少年影響調查」,調查以立意抽樣方式(purposive sampling)及不記名自填問卷進行,並成功訪問了六百六十七位年齡介乎十一至二十四歲的青少年,以了解手機即時通訊軟件及網絡遊戲對青少年的影響。

  調查結果顯示,有一成多(12.97%)青少年曾傳送、接收裸體/性交/包含性意味的照片及影片,而照片/影片的主角的首三位是朋友(43.9%)、網上資訊(42.68%)及自己(23.17%)。香港明愛社會工作部林強表示,青少年因分享及貪玩的心態,促使他們傳送此等照片及短片,卻不知道可能已觸犯《淫褻及不雅物管制條例》。若當中的主角未成年,更有機會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調查另發現令人震驚的是「接受與陌生人發生性關係」(6.05%)的比率竟然高於「接受向陌生人透露住址」(3.64%),情況令人憂慮。

  有接近四成青少年不能忍受六小時不用手機即時通訊,因他們大部分為中學生,而大部分學校也不容許上課時使用手機,這不單令他們容易觸犯校規,這亦影響他們的學習集中力及日常生活。林強表示,網絡傳送速度愈來愈快,智能手機價錢亦愈趨便宜,更容易獲得,相信情況會愈來愈嚴重。

  關注傳媒對青少年影響聯席發言人鄧惠雄先生針對是次調查結果建議,政府及早把性教育及資訊媒体教育列為正規課程的一部分,強化青少年的自我保護意識、私隱教育及網絡道德,並增強學生對相關法例的認識及網絡守法意識。又鼓勵青少年保持警惕,不接受陌生人邀約。加強自我控制,減少即時通訊對個人學習專注力的影響。另建議師長教導青少年如何駕馭,善用網絡遊戲。學校、青少年團體及教會舉辦活動時,能把考驗青少年反應、智力及合作的能力,將學生從網絡上能獲得的滿足感,在現實生活中也能體驗得到。此外,家長應避免學生過早使用手機,並留意使用情況,遇有懷疑沈溺問題,可向專業社工求助。

  現時很多教會機構也會設計手機應用程式或網絡作溝通聯繫的橋梁,是否亦會助長沈溺手機或上網風氣?鄧先生回應,相信互聯網及手機只是溝通工具,並不是洪水猛獸,只要適當使用,不會有很大問題。由於新興媒體網絡很難監管,故此透過教育讓青少年正確使用手機網絡才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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