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在一機構中服事,有段日子剛好同時遇到兩位同工,多次明示、暗示,要我努力追求方言禱告。她們認為不能用方言禱告,就只是用悟性禱告,不能深入地與神溝通,當然也較難與她們溝通。
後來我在這方面有了些許經歷,便想:她們該為我的「成長」高興,在靈裡有更多契通吧?然而沒有翻方言的,方言只是造就自己,彼此無法互相明白。若往不好的方面發展,就像哥林多信徒一樣,都自覺比別人屬靈(三1)、有智慧(三18),因而自傲(四18)、紛爭、分黨結派(三3,4)。
很自然的,當時機構中推崇說方言、見異象、解圖畫的就走在一起,遇到與其有不同看法和做法的,便會以「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要求對方順服自己。實則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三十二節,乃說明「宣講上帝信息的人應該約束自己的恩賜」(現代中文譯本),意在自我管制,而非轄制他人。
兩年前為文,論及耶穌離世後第一個五旬節,門徒經歷了耶穌所預言的,當祂得榮耀(受死、復活、升天)後,信祂的人要受聖靈的應許(約七38-39)。當時門徒被聖靈充滿,說起別國的話來。我引用了一位從台灣到香港的牧師和自己為例。
那位牧師分享,有次邀請他講道的教會臨時沒了翻譯,他只好苦苦向神哀求賜他語言的能力,結果他經歷了聖靈的工作,從此便能放膽用廣東話講道。我沒那麼戲劇化,但來港多年,每當用廣東話講道或領會時,深深地經歷了聖靈賜我比平常流利的語言能力。那次審稿小組評我的初稿,認為我援引以上二例,沒法適切說明使徒行傳二章一至二十一節聖靈充滿的經歷。
前些日子預備有關方言恩賜的信息時,才發現自己向來理解哥林多前書十四章所講的方言,是人間所沒有的、天使語言(十三1),並非唯一的答案。另有人堅信,它就是門徒在五旬節所說的各地方語言。這著實困擾我這冥頑的人許久。
後來與同工討論,並反覆琢磨,方才頓然醒悟,神既容許歷代以來有如斯不同的論點,就表示無論採用哪個解釋,都不應阻礙神透過這段經文要說的話。方言是甚麼不是重點,關鍵在於使用者的態度和意向。
說方言的既不是對人說,而是對神說;可能連說的人都不知道說些甚麼,而是在靈裡講奧祕的事(十四2)。那麼就讓我們降服在聖靈的引導中,用它來敬拜神;在個人內室的禱告生活中,用一種直接表達內裡感受的語言、向神傾心吐意。我渴慕這樣的屬靈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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