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啊!對世界的供應是足夠的(二)


2124 期(2005 年 5 月 8 日)
◎ 神學探索 ◎ 方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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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時代論的觀點

  然而,時代論對自然大災難的理解並不正確,雖然饑荒、地震、海嘯和戰爭都可能是神審判世界的「證據」(signs),但是這並不能說當人遇到這些慘事(例如南亞的大海嘯)時,很有可能神的怒氣正審判他們(參路十三4,關於西羅亞樓倒塌的事件)。事實上,根據聖經關於挪亞時代發生的超級大洪水的記載,神已應許不會以大洪水來懲罰這個世界。因此,當自然大災難發生時,信徒的第一個反應不應該說:「很有可能神正在審判某些人類。」相反,我們只能說這些大災難的「證據」(signs)正表明這個世界正在神的詛咒之下(創三17),而神的忿怒正不斷在這世界上顯明(羅一18)。

  當人面對這情況時,並不需要驚慌,因為「末期還沒有到」(太廿四6)。這些大災難的「證據」只是提醒人世界會有終結的一天,並且大災難是通向神所應許那更美好的世界的必經階段,當人遇到大災難時,這並不代表神要懲罰他。相反,它可能是神要祝福的對象,因為聖經指出神的國是從苦難、水災(過紅海)、火災、十災(出埃及)、洪水等等元素建立起來的。因此,神的子民和不信者在世上遇到自然大災難和痛苦並不足為奇,他們的遭遇並不代表神正在審判他們呢!

過分字面詮釋聖經並不正確

  很可惜,很多時代論者並不以為然,他們根據聖經曾形容神的權能是一種破壞性的力量和世界是敗壞的,並且以字面詮釋聖經的方法,認為神的震怒很有可能會在今日藉大自然的破壞性力量臨到世人。

  筆者覺得時代論對聖經的詮釋並沒有根據,只是一種過於以字面解釋聖經所引致的錯謬觀點,早在十六世紀宗教改革家加爾文便清楚指出聖經的真義,並不是根據聖經的表面字句而釐定的,乃是根據整體聖經歸納出來的教導和沒有含混的意思。加爾文的觀點是否正確呢?筆者認為是正確的,因為聖經本身經常以「屬靈」,而不是以「字面」的方法去解釋其他部分的聖經,正如聖經說:「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作:聖靈)是叫人活。」(林後三6)

理解我們今日的世界

  另外,時代論認為自然大災難很有可能是神懲罰敗壞的人類的途徑之中;然而,這種「故意」把災難看成是神對人的懲罰的觀點是不正確的,這觀點完全沒有留意現今人類所身處的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世界,從科學的角度而言,我們身處的是一個現實的世界。在這現實的世界中所運行的自然定律是「中性」的,它可以傷害人也能造就人,因此,我們不能說當人在現實世界中遇到自然大災難時,這代表神正在懲罰人。讓我們詳細解釋聖經如何理解這個現實的世界,好叫我們知道自然大災難的出現並沒有證明神很有可能正在使用自然大災難去審判世人。

大自然的奇妙

  起初,神創造萬物,一切創造物都是美好的,創世記說神以六天(或六個階段)創造整個宇宙萬物,每一天創造後,神觀看祂手所做的,認為所造的都是好的,到了第六日,神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人類,「神就賜福給他們」(創一28),在那時候,大自然不會傷害人,人與自然溶合在一起,人的生命具有可以得永恆生命的潛能。

大自然出現改變

  然而,好景不常,世界最終由於人類的始祖亞當犯罪而改變了,當罪進入世界後,大自然出現巨大的改變和混亂;人的生命的素質也改變了,人活在世上必需面對疾病和死亡的威脅(創二17-18)。如果人必然要死,他們的死亡必然因某些原因引致,例如他們可能因火災、洪水、海嘯、地震、戰爭、人禍或不同種類的疾病而死,這是無可避免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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