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樂資源中心探成立可行性
 與會者交流會上提出進言


1922 期(2001 年 6 月 24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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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探討成立聖樂資源中心的可行性,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教育部聖樂促進組日前就上述議題舉行一次交流會,出席的五十多位來自本港不同宗派堂會的聖樂事奉人員,與聖樂促進組組員集思廣益,藉此推動本港教會的聖樂事工。

  據聯會聖樂促進組早前就探討成立聖樂資源中心的首階段問卷統計結果,發現在收回的三百六十九份問卷中,近五成(約一百六十四人)認為若聯會成立資源中心,其主要服務應該是詩班員及堂會聖樂專責同工提供聖樂訓練;其次是為本港教會提供樂譜及詩歌、舉辦聖樂講座及出版聖樂作品等。

  就樂譜及詩歌的類別來看,受訪者普遍認為聖樂資料中心最需要的是敬拜短詩及新創作詩歌,僅次這兩類者依次為崇拜詩本、本地華人聖詩創作以及崇拜禮儀短頌。問卷調查亦反映堂會最需要的輔助樂譜是合唱譜及鋼琴譜,建議聖樂資源中心可考慮意見,為堂會聖樂事工開方便之門。

  隨著新修訂知識產權法在四月實施後,不少堂會及機構均擔心在使用詩歌時觸犯法例。因此,不少當日出席的聖樂事奉者均集中提出建議,希望有一所聖樂資源中心能以中間人的角色,負起協調堂會機構與出版商在詩歌版權使用問題的重責,甚至集中處理繳付詩歌音樂各類版權費用的事宜,節省堂會詩歌使用者的憂慮。

  聯會聖樂促進組委員、建道神學院聖樂系主任譚靜芝博士,在出席同一場合時回應與會者提出的有關意見。她認為版權法正好讓教會醒覺過往不合法使用聖樂資源的習慣,並引伸怎樣將現今華人聖樂作品延續到下一代的保存問題上。所以她強調聖樂資源中心並非教會的救生圈,歸根結柢還是需要教會及使用者正視版權問題。

  另一方面,有不少參加者均認為聯會是以服務本港教會為本,因此若要成立聖樂資源中心的話,應避免重覆堂會及機構的服務,例如是統籌各教會合作聯合舉辦聖樂訓練等;而提供的服務定位亦不能太寬,以免影響服務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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