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的啟示


1922 期(2001 年 6 月 24 日)
◎ 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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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鎖匙遺失了  某日,我剛忙完上午探病的工作,便與太太到醫院附近的食肆吃午膳,正當我們吃完飯散步回去之後,正想拿出鎖匙開辦公室門時,才猛然發現鎖匙串中一條鎖匙竟不翼而飛!大概是我坐在食肆時從褲袋裡滑了出來吧。我於是吩咐太太在辦公室休息等我,獨自一個走回去剛才路過的地方,逐一細心搜索鎖匙的下落,亦向可能遺失鎖匙的食肆打聽消息,甚至向商場負責打掃的阿嬸查問,結果都是沒有看見和找不到!這件事給我帶來一點生活的反省,亦挑起我思想到人生的使命問題。

  二、失錢的比喻

  聖經曾提及一個失錢的比喻(路十五8~10),講到一位婦人有十塊錢,在家內遺失一塊,便起來點燈打掃整間房屋,直至找著了便請朋友鄰舍來,一起為此歡喜快樂!總的用意是神尋找罪人,只要一個願意悔改,神也是這樣為他歡喜。這充分表明神對罪的重視,要把罪人放回原有的地位。今回,我遺失了鎖匙串其中一條鎖匙,也略有一點類似失錢的經歷,叫人感到不完整和不甘心!不完整,是因為這條鎖匙原屬於鎖匙串的;不甘心,是因為它本好地地根本不應被遺失。遺失了這根鎖匙,書桌的抽履就無法打開了,這令我想到人生若遺失一些東西,就無心開啟一扇通向幸福的門,如:失去了時間,就無法享受相聚!失去了健康,就無法享受自由!缺了這些幸福的要素,人就顯得愈來愈不完整了。那麼,失了甚麼會令一位基督徒的人生不完整呢?我立時聯想到一樣重要的東西-「使命」。

  三、人生的使命

  信主初時曾讀過一本書叫《用我一生》,作者反覆從不同角度告訴我一個真理:人只可以活一次,我們心在人生各方面被主所用,而被主使用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遵行主託咐給我們的大使命。從此,我就很認定一件事,就是此生必須成為一個傳福音的門徒。時至今日,我從一個小伙子變成了一位傳道者,仍不斷思想這個不變的真理:我的生命正朝著大使命前行嗎?我還在履行大使命的任命嗎?有時,我真怕自己變成一個「職業傳道者」,向人「兜售」或「販賣」宗教信仰,從中獲得別人的讚譽和賞識,正像主耶穌時代的那班法利賽人!因為,我在忙碌的牧養生涯中發現,一位傳道者可以有知識,但是沒亮光;有能力,但是沒內涵;有恩賜,但是沒愛心;有計畫,但是沒禱告;有教導,但是沒實踐;有羊群,但是沒牧養;有牧職,但是沒呼召凡此種種,都叫我反省自己的使命,是否仍是一個被呼召傳福音的人,抑或把傳道生涯當成一種職業,因為我看見身邊有以傳道謀生的人,他們往往掛著「牧者」的稱呼。我不甘於只做一個日理萬機,治會有方的「教會經理」;我不甘於只做一個面面俱圓,治人有方的「教會主管」;我不甘於只做一個魅力非凡,領導有方的「教會領導」;我只滿足於做個徹頭徹尾傳福音的使者,牧養羊群的牧羊人,拓展天國的見證人。若我失去「使命」這條非常寶貴的鎖匙,我必定無法開啟通向豐盛人生的大門,也無法得著那為我存留的天上基業和獎賞。我怕有朝一日在無意間、在忙碌間竟遺失了人生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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