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6 期(2024 年 5 月 12 日)
◎ 生活迴響 ◎ 龔立人
近日到一間已開業四十年的西餐廳晚膳,招待我們的侍應說,他在這餐廳工作有四十年,即元老級。他問,「你猜我幾多歲?」這真不是一個容易答的問題,但說得年輕一點總是對。我們說,六十幾。他笑着說,「我已七十四歲了。」我們齊聲說,他不像七十幾歲呢!
他解釋,「我曾經退休,但最難的問題是,每早飲完茶,就要計畫當日有甚麼活動。數個月還可以,但六個月後,我已沒有頭緒有甚麼活動了。所以,回來工作使我不用煩。最重要是可以過日晨。每日,我只工作三小時,晚上六至九。」在不同場合,我都有聽過退休者說,繼續工作是過日晨。他們的經驗提出對退休的一些重要考慮。
第一,退休可以考慮漸進式方法多於一刀切方法。簡單來說,以逐步減少工作者的工作時數,邁向退休。例如,退休年齡是六十歲,首兩年減少30%工作時數、第三年減至50%、最後兩年再減至30%。若退休年齡是六十五歲,漸進式就從六十歲開始。若嫌5年太長,可以將漸進減為3年。因工時減少,工資也會減少,打工仔是否歡迎這漸進式退休?或許,漸進式退休可以是一項選擇。此外,漸進式退休是否適用於所有工種?這會否變成另類剝削?
第二,再聘請退休者是一個考慮。再獲聘請的退休者的工作量應比昔日的工作減少。例如,那位在餐廳的侍應就是如此。再聘請也是某程度的漸進式退休。當下勞動人口減少,很多僱主都願意再聘請退休者,他們不會被視為搶飯碗。此外,對於經濟不足的退休者,再聘請絕對是好安排。說到底,這為退休者可以過日晨。
漸進式退休;還是再聘請,哪樣對退休者好?僱主和僱員有不同考慮。例如,僱主傾向再聘請多於漸進式退休,不但因為這易於管理,更因為再聘請沒有法律效力。至於僱員,他們會考慮再聘請的福利有別於漸進式退休的福利。說回來,退休者的過日晨活動可以幫忙照顧兒孫、參與教會的團契和活動或固定的橋牌會……等。
我們還未結帳,這侍應走過來,說,「我放工。你們慢慢享受。」望着手錶,原來已經是九時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