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離婚後再婚家庭子女
 共同父母責任助健康成長


2849 期(2019 年 3 月 31 日)
◎ 要聞

分享: 推特推介 Whatsapp 電郵推介 電郵 臉書推介 臉書 推特推介 推特
 

  香港離婚及再婚現象普遍,根據二零一六年數據顯示,再婚率高達近三成半,惟社會對離婚後再婚家庭孩子缺乏認識和關注。明光社早前委託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團隊進行「離婚後再婚家庭的子女——生活經驗和支援服務需要」研究,並已於三月二十五日舉辦發佈會,建議落實及推廣「共同父母責任」模式。

  是次研究由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專業顧問劉玉琼及其團隊,於去年六月至十月期間,走訪全港各區,成功訪問十四位十八歲或以下曾經歷父母再婚的青少年,了解各項影響他們適應和成長的因素,其中有一半為教會轉介個案。

  劉玉琼博士指,研究結果顯示,在離婚再婚家庭中子女的成長是多樣性,並沒有一概的定論,主要視乎適應過程中的危機因素和保護因素。保護因素指,子女若能有穩定的生活和照顧安排,繼續被確認和被重視,子女和父母雙方能維持感情聯繫,則有利適應及接納繼父母。

  危機因素包括父母的親密關係混亂,劉博士直指,不少孩子都會小心觀察準繼父母是否良善可靠,若父母的親密關係混亂和不穩定會耗費孩子的心力,有研究個案因父親經常轉換伴侶,小孩為免尷尬致不敢早回家,幸得教會給予活動空間和幫助。研究亦發現,子女要適應非血緣關係的同住繼兄弟姊妹時,容易觸發誤會和引致不公平感覺,甚至對父母懷有怨恨。

  她又提醒,經濟及家庭支援等資源是否充足,無論在離婚或再婚家庭,都會影響子女生活是否安定,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其中三宗個案為中港婚姻的再婚家庭,經濟條件和生活環境均出現倒退,危機較多,她認為社會應提供針對中港婚姻的婚前輔導,幫助他們適應。

  此外,她認為社會對離婚再婚家庭缺乏認識,以致不少孩子未有得到妥善輔導,家長亦不懂得處理子女適應問題,加上社會負面定型帶來的壓力,令他們不敢求助。劉博士指有個案曾與社工聊天卻得不到明白,反倒在教會和信仰中得到肯定和幫助,她寄望社會可提供更多不帶污名的服務,教會亦可多舉辦活動,幫助他們抽離父母離異所引起的情緒。

  明光社副總幹事傅丹梅女士建議落實及推廣「共同父母責任」模式,讓子女可以繼續和生父母聯繫,她提醒父母均有血緣責任,不論對方好壞,仍應透過見面、手機通訊羣組或視像保持聯繫。「不要以為每個再婚家庭都有需要,有的很開心,與一般家庭無異。」她建議推動抗逆力為本的生命教育,以抗逆力取向而非問題取向的角度去看待離婚再婚家庭,因為孩子的生命成長才是最重要。

  她續建議在家庭教育內加入家庭多樣性的概念,讓輔導或同行的人敏感於察覺青少年的父母、兄弟姊妹未必是親生關係,遇到孩子有問題時應交回原生父母處理,「留意再生家庭特性,特別是繼父母的關係。」她最後建議,再婚家庭應多增加一家人活動,促進親子關係;社福機構加強再婚的婚前輔導及父母教育,並為離婚再婚家庭提供整全家庭支援服務,特別是對照顧者的支援,因本港不少擴展家庭成員是由祖父母隔代照顧,往往缺乏支援。明光社過去亦曾透過舉辦徵文比賽、在校生命成長小組、家長教育工及網上教育資源,推動社會關注離婚後再婚家庭。


【要聞】

【教會、機構短訊】

【教會之聲】

【誠心所願】

【文林】

【釋經講道】

【E療行傳】

【九龍半島賞教堂】

【城市心靈】

【平視人生】

【心靈絮語】

【明心見證】

【淨山清泉】

【深入以色列】

【牧心世情】

【畫出深情】

【閱讀馬拉松】

【阡陌上的邂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