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兒女保護自己


2570 期(2013 年 11 月 24 日)
◎ 世說新語 ◎ 吳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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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生說樂軒情況不樂觀,只盼望能有奇蹟出現。』青衣北岸公路前日傍晚私家車撞樹翻轉,車上一對父子受傷,其中六歲的陳樂軒頭部撞地重創,送院命危,只能靠呼吸儀器維持小生命。」

  《頭條日報》18.11.2013

  父母愛子女理所當然,但必須包括教他們有安全意識,懂得保護自己。

  就如天文台發出颱風警報,就不應再到海邊,更遑論去滑浪或者游泳。天文台說寒流襲港,大帽山頂可能結霜,成人百無聊賴天未光駕車上山頂看霜是你的自由,但不必帶才得幾歲的幼孩甚至手抱嬰兒同行。到天文台懸掛九號十號風球,颱風正面襲港,父母更不應該偕兒女去逛商場看電影,以為這是偷得浮生半日閒的上天恩寵。

  小孩子對危險的事物未必敏感,例如對燙的湯水、對尖銳的東西、對火,他們有時因好奇而伸手觸摸,這時候父母應加以勸阻,告訴孩子要小心,免受傷害。小孩子對凡會動的東西都很好奇,汽車尤是,但父母必須告誡孩子要佩戴兒童合用的安全帶,而且在十二歲以前千萬不可坐在司機位旁。

  這其實是常識,也是交通條例的規定,父母如果真正愛自己的兒女,沒有理由不注重他們的安全。但偏偏香港許多父母缺乏這種意識,而往往「貪得意」的讓才得三幾歲的小孩子坐到駕駛座旁。君不見香港許多名校所在的地區,父母駕着名貴房車接載孩子上學,許多小學生甚至幼稚園生都是坐在前席,父母多是專業人士,但安全意識如此差勁,真叫人難過。

  舊約的《箴言》教導為人父母的,應時刻提醒兒女做人的法則和誡命,這樣子女長大後才得享平安長壽。但香港不少父母自以為是,以為很多事情都「無所謂」,結果誤了兒女一生,這些不幸的例子常發生,我們千萬要警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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