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的神學、倫理與牧養
 信徒反對墮胎只為「教條式」


2496 期(2012 年 6 月 24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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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的調查發現,88%基督徒受訪者認為墮胎並不合理,但可接受在某些處境下墮胎。同時發現受訪者對上帝、生命和罪的價值觀十分重視,但不影響他們對墮胎和自殺的態度。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於六月十五日舉行週年研討會,主題為「生有時?死有時?—生死的神學、倫理與牧養」。

  二零一零年,香港共有一萬一千多宗合法墮胎,平均每日三十宗,為嬰兒出生與墮胎的比例是五比一,但非法及在境外的墮胎情況並未包括在內。另外,據香港死因裁判官二零一零年報告所示,共有一千零二十二人死於自殺,自殺率達十萬之十四點四,稍低於世界自殺率十萬之十六。

  中國神學研究院副教授鄭順佳博士指出大部分的福音派信徒不能接受墮胎。他續指一般來說有兩種基本態度,一是擁護生命(pro-life),有重視上帝、生命、罪的因素;二是擁護選擇權(pro-choice),重視個人權利與自由選擇、代價及計算的因素,他稱擁護選擇權的人會特別關注墮胎時胎兒的腦部是否形成、是否已成生命,但對懷孕週期仍有不同說法。他亦言,信徒對死亡的看法有所不同,一般認為殉道本身表達的是重生命多於死亡,而安樂死則重死亡多於生命。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吳庭亮博士發表基督徒對墮胎及自殺態度調查之結果,是次調查共收回一千一百七十二份有效問卷,主要來自「三高」信徒家庭,包括家庭收入高、教育程度高、信主年日長。他指受訪者原則上對生命的看法一致,認為墮胎或自殺均不合理,但在實際處境的接受情況則較高,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較接受創傷性的處境(47-82﹪),而接受選擇性墮胎(6-39﹪)和自殺(4-17﹪)的處境較少。

  調查結果亦發現受訪者的社經特點、宗教參與和信主年日對墮胎和自殺的態度有些微影響,另外受訪者擁護生命價值觀很高,平均達5.53分,而擁護選擇權價值觀僅得2.07分,吳博士坦言:「雖然受訪者表示重視上帝、生命及罪,但他們對墮胎和自殺的態度主要不是來自信仰部分,而是與反對個人權利及選擇和事事計算代價有較大相關,也即只是教條式的不贊成,而非因對上帝的認識或重視生命的價值,教會體應藉此反思如何抗衡自由主義。」

  香港浸會大學校牧葉敬德博士從牧養角度看生與死的倫理問題,他認為教牧處理問題時要清楚界線,牧者雖然欠缺醫療的專業知識,但可增加臨床倫理學方面的認識,學習所當問的問題,以協助受顧者。他簡述醫療倫理學的實踐原則有「四個盒子」(the Four Boxes),可有助教牧反省及解決醫療倫理的衝突,包括不傷害原則的「醫療指數」、行善原則的「病人選擇」、尊重自主原則的「生命質素」、公義原則的「處境特質」。他認為:「面對生命質素太差的病人時牧者有限制,我們沒有能力消滅痛苦和死亡,在竭力拯救生命的同時亦不忘耶穌以誠實的心,同樣無助地面對痛苦和死亡,他教導門徒的不是逃避,卻是分擔,我們要關懷面對醫療生死抉擇的人,並幫助他們面向永恆。」

  葉博士認為,牧者在同行過程中應作道德引導者,可以提出一些引導性的問題,並分享自身觀察所獲得的洞見,及分析不同道德角度的看法,最後指基督教傳統的立場。他最後指曾有一項研究顯示,病人及醫護人員的第一個投訴便是牧者在探病時「利用醫院為福音的工場」,牧者需要對此作出反省,保持適當距離,與受顧者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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