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系統神學課討論上帝的屬性時,有同學問一個耳熟能詳的神學問題:如果上帝是絕對的慈愛,又是絕對的公義,是否有衝突矛盾云云。
我舉手插嘴說:「我們念文學出身的人,很少用『絕對』的角度衡量事物。我們會用『好』的角度衡量事物。甚麼叫『好』?『好』就是『啱啱好』(剛剛好),恰到好處。就好像喝咖啡加糖,加糖不是鬥甜:『你加兩顆方糖?我就加夠五顆,看誰厲害,哼!』那不叫絕對的甜,那叫死甜。甜要剛剛好,而且你的剛剛好,跟我的剛剛好,可以不同。你要兩顆,我要一顆就可以,至於喝『齋啡』的人就根本不放糖。慈愛跟公義不必然有衝突,就好像咖啡加糖跟加奶,是兩件事。慈愛要剛剛好,太多就是溺愛;公義要剛剛好,太多就是苛刻。上帝是位『啱啱好』的上帝。」
這裡要注明出處:好就是啱啱好的講法,是上陳慧的寫作班時學的,不單對我寫作甚有幫助,也啟迪了我的神學思考。我不知道搞神學和哲學的人,是否滿意我的答案,即使不滿意我也沒辦法。
絕對的公義、絕對的慈愛,這類講法容易落入教條主義,前者變成不近人情的死硬派,後者變成毫無原則的婦人之仁,各走極端,不必權衡輕重、審時度勢,把倫理與世界都簡化了。
我同意,「啱啱好」的講法容易「西瓜靠大邊」,誤以順從人等同順從神,也有機會成為鄉愿的藉口。不過,做人做事做判斷,從來就沒有絕對必勝方程式。承認自己的系統有缺欠,反而能提醒自己作判斷時不要自以為是。
待人處事要啱啱好,過猶不及,這只是常識,只是人情練達。但就我所見所聞,縱然鄙之無甚高論,還是值得提出來,野人獻曝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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