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分享


2351 期(2009 年 9 月 13 日)
◎ 品蘭集 ◎ 文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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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我們這個社會,相當有趣,頗有一些居民,喜歡與大眾分享他們東西,比如說,一盆花草、一隻舊木櫥、一張沙發等等,一眾叫人訝異的物事,隔三岔五就會出現在街頭,展露著原來物主生活的痕跡。當然,你不會知道他是誰,雖然明知道他就住在附近,可是樓房層疊,正是雲深不知處。

  這天看新聞,政府某部門的人說,在公園等地方內的觀景水池,原來的設計只有水,沒有生物。真叫人吃驚,因為那些公園、屋苑有水的地方,幾乎都有生物,有魚、有龜、有蝦,我還一直以為原有的構想就是讓人觀水看魚的呢,原來竟都是不同居民跟人分享的後果。據云最近流行甚麼,不久在公園就會找到甚麼,奇怪的蜥蝪、凶狠的食肉魚之類,都是某些人自己玩膩以後,強迫大眾分享的東西。

  噢,原來跟那些貓貓狗狗一樣。某人以為牠們是舊桌子舊椅子,往公共地方一放,日久就會自然消失。也許是這些人不敢把牠們煮來吃了,於是「放牠們一條生路」,可能還挺心安理得的樣子。我黑心地猜想,如果那些各式生物可以吃掉,我們公共地方上可能沒有那麼熱鬧。

  一個始亂終棄的時代,貓狗魚兔都一起遭殃。人喜歡追求即時的愛戀及滿足,心中的感情要馬上傾注而出,不能淹沒自己,只好淹死對方,要不嫁禍大眾。我在路上看到痴痴相擁的中學生,在寵物店外看到尖叫「好可愛啊」的男女,往往都不禁發愁,我們的城市,恁地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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