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擲下第一塊石頭?


2171 期(2006 年 4 月 2 日)
◎ 時事透析 ◎ 李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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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電視台就尖沙咀槍擊案推出一個名為「徐步高事件實錄」的節目,但節目尚未播出已引起部分公眾不滿,此文見報時相信節目經已面世,肯定會引致不同的回應。電視台堅稱「觀眾有知情權」,表示不會取消節目,廣播管理局亦表示,因應編輯自主原則,不會對節目作出預檢,只能密切留意事件發展,並在節目播出後再跟進。換言之,這件轟動一時之案件,將會繼續成為全城的熱門話題。

  筆者認為電視台以「觀眾的知情權」為理由,堅持播出此節目,而忽略了觀眾和有關人士家屬的情緒和感受,以「娛樂」建築在當事人的痛苦上,實在是一種相當殘忍的行為,與其說滿足觀眾的知情權,不如說是滿足大眾的好奇心。有些傳媒更以誇張的手法,曲折離奇的報道,疑幻疑真戲劇式的表演,將犯罪者形容為「魔鬼」,而殉職者描寫為「英雄」。在真相尚未完全大白,還有不少事情仍需跟進的現時,過分的渲染,對當事人實有不公。十分欣賞三月廿五日《明報》的評論:「今次槍擊案已經有太多的血和淚,受傷的人仍躺在病床,案中死者還未出殯,家人和朋友的傷痛仍未平息,無辜的小孩還有待開解,社會大眾不該只顧追看連續劇,應以關懷的態度,體恤在生的人的感受,不要再追求『鞭屍的快感』,放過對徐步高的獵奇窺私吧!」

  最近欣聞有人發起為徐步高家人的需要籌募捐款,這實在是雪中送炭的愛心表現,雖然仍有人持以不同的意見,但幾個家庭同樣地面對死亡的傷痛,明顯地所遭受的待遇卻截然不同,個人認為政府、街坊,甚至鄰近的教會應積極對死難者的家屬給予合宜的輔導與關懷,也懇請大眾傳媒作出更多正面的報道,使當事者的傷痛早日得以撫平。

  與罪人為友的主耶穌曾教導我們:「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的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太七1、3)祂對準備審判一個犯姦淫婦人的群群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約八7)結果群眾一個一個地跑了,而我們是否仍準備擲下第一塊石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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