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療之後......


1883 期(2000 年 9 月 24 日)
◎ 癌病答客問 ◎ 楊牧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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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療後又該注意甚麼?
  1. 每日有定期運動量,放療後身體很衰弱,不宜劇烈運動,急步走應是適宜的。走多久?走去十五分鐘,走回十五分鐘,加起來半小時,應是人人能應付。

  2. 可每早上班前早一站下車,下班時亦早一站下車,就可收到這樣的果效。

  3. 走的程度怎樣才算好?急步走,走到有微喘與微汗,算為有效。這種程度能增加心肺功能。對肌肉的運動亦起良好作用。

  4. 定期檢查,注意局部復發或這處轉移跡象。

  5. 盡量在飲食上獲取高纖維,高蛋白和高熱量食物。

  6. 防止感冒、感染,免誘發頭頸部急性蜂窩炎,或放射性脊髓炎。

  7. 注意口腔衞生,你二至三年內不能拔牙,以免誘發放射性頜骨骨髓炎。

  8. 受照射皮膚不能受外傷,免引起放射性皮膚壞死。

  

受照射部位的皮膚異常敏感,該怎樣照顧它?

  這是一個頗普遍的問題。香港鼻咽癌病患者接受電療前,醫院會派一張紙,上面寫了一些病人要注意事項,其中必包括一項:禁止病人用水洗滌照射部位。我曾就此事詢問醫生,問為甚麼有此需要,惟不得要領。我懷疑是一條過時的規例,昔日供水系統落後,自來水的衛生水平又低落,恐防病人用自來水而照射部位若有損傷即引起感染,故一刀切,叫病人不沾水。

  但這禁令完全不實際。鼻咽癌一般會要照射後頸,影響後顱脫髮,你怎能要求病人(特別長髮的女病人兩個半月不洗頭?

  就算頸部分吧,兩個多月不洗,皮膚一定奇癢難當。白天醒著也許能禁抓癢,睡著了一癢起來下意識就會抓了,一抓就破,禁令反成為害人之令。

  我處理之法如下,且亦曾介紹很多人用,用過此法者都稱羨。我並沒遵守禁洗令,一如以往,正常地洗頭沐浴。洗完後,用乾毛巾抹乾,然後待一小時,等它完全乾爽,我會塗敷一種由美國買回來,以「美國冬季奧運會溜冰選手專用」之蘆薈膏,薄薄一層如面膜,皮膚即時有一種滋潤柔和的感覺。翌日去醫院前,我全用水清洗乾淨,再去接受另一次的放療,效果非常卓越。一般需接受體外放射的病人,同一區接受十次以上者,皮膚出現先紅後焦的後遺症,跟著燒焦的皮膚會脫落,頸部燒焦皮膚,又有部分焦皮吊在那裡的恐佈鏡頭,是我們在放射治療部候診室常見的景像,這種情況本是不需要有的。

  純正的蘆薈膏對皮膚有益,是已得證實的一回事,放療對皮膚的破壞,一如烈日或灼傷,敷用蘆薈膏是合理又有效的。

  病人若抓傷皮膚,是不能繼續接受放療的,他會要等傷愈合才能繼續接受放療。休息期間,實是癌細胞得以康復,並開始走散的機會,我懷疑癌腫不能在第一次被趕盡殺絕,引至將來再發,跟病者有沒有中斷放療有一定關係,只惜未能聯絡上有關方面,作這樣的統計。無論如何,以蘆薈膏來料理照傷皮膚,應是一個合理的步驟。

  

手術治療在處理鼻咽癌的位置如何?

  昔日某些醫生主張再發病人施以手術割除作醫治,惟因無法改善兩個問題,而近來多受醫生摒棄不用:未能提高病人根治的比率;未能解決病人因手術而引至生活質素急降的問題。今天無論是初發或再發,醫生都是以放療為主,化療為配合,在歇止病情惡化上反有不錯的進展。

  

化療在鼻咽癌治療上佔了怎樣的位置?

  今天用在醫治鼻咽癌的化療藥物有5-FU, Cisplatin, Epirubicin, Mitomycin, Methotrexate和Bleomycin等,新的藥物亦不斷被推出市場。醫生用藥時,有時用單一種藥物,有時幾種混合起來用,其中以Cisplatin靜脈注射數小時到二十四小時,再加上5-FU的連續靜脈注射四至五天,可收百分之七十五至九十左右的治療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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