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在滿地眼鏡碎片的情況下「完滿」結束!
今次選舉在醜聞不絕的情況下進行,投票率比起上一屆大幅下滑,不少選民亦以廢票表達自己的不滿。對於本港政治的未來發展,有幾點值得弟兄姊妹深思:
首先,議員不是聖人。香港人對道德的訴求往往趨於兩極,對自己要求很低,但對政治人物的要求卻不合理地高,因此,假如自己沈迷賭博、搞婚外情、蓄意瞞稅、濫用公司的資源、在辦公時間處理私人事務等等,當被別人指摘的時候,便說那是人之常情,但同樣事情若發生在議員或官員的身上,便動輒要求對方辭職。筆者同意對議員和官員應有較高要求,但對甚麼是對、甚麼是錯的基本要求應是一致的。若選民認為婚外情不對,則對本身亦應有同樣要求;若認為不應濫用公帑,則對自己使用公司的物資時亦應好好自律,若認為小事無傷大雅,便應將眼光放在政治人物有沒有以權謀私、濫用職權、為民請命、反映民意,而毋須花太多時間在一些枝節小事。只有讀者不喜歡雞毛蒜皮的花邊新聞以及難以證實的揭陰私文化,公職人員才能集中精神做好份內事情。
其次,選議員不是找老婆。選擇終身伴侶不能強求,亦不應抱人有我有的心態,但選議員並不一定能選到最好的,問題是既然必定會有人當選,選擇沒有那麼差的那個,阻止最差的當選便是我們不能不去投票的重要考慮。基督徒對從政和選舉常常有較消極的看法,近期的一連串所謂醜聞,可能加強了一些人對政治的疏遠,但請記著,若果我們認為政治是污穢的而不參與,我們便註定被我們認為污穢的人統治,而這是我們應有的懲罰!
最後,直選不是萬能的。很多政治人物以致基督教團體常常鼓吹盡快全面直選,讓人感到全面直選就能解決現時種種民生和經濟的問題,但民主只是各種政治制度中沒有那麼差的一個,最近一些直選議員的質素大家有目共睹!真正要追求更合理的社會,人與人之間的尊重、對弱勢羣體的扶助、對倫理關係的重視、對個人陰暗面的認識等等都是十分重要的,沒有強烈的公民義務意識,只重個人權利的民主發展是危險的!教會團體在支持直選之外,是否更應作多些有關公民教育的工作?
蔡志森(明光社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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