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文的B和K是相似。D和R也是相差無幾。
中文字更是維妙維肖,少了一點多了一畫都不是同一個字,如「未、末、王、土、工、玉、主」等。這樣看來聖經中不單每一個字都是重要的;甚至連一點一畫都是極要緊的。這正是主耶穌所說的「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懂中文的人便更能明白這一點。
耶穌引用舊約不太常用的經文來證明重要的教義。有人會批評,支持聖經無誤的人都是用舊約的主要經文來支持自己的論點。不信聖經是無誤的人說聖經的錯誤是在不大重要及不常用的經文上。這樣說法對嗎?耶穌引用了詩篇八十二篇 來證明祂是神。
猶太人質問耶穌是否是彌賽亞 (約十24 )。耶穌的回答是,祂和父合而為一 (不是指同一個人,乃是指祂和父是完全合一,同是神)。猶太人動怒以耶穌是講了僭妄的話。耶穌便引用詩篇八十二篇六節 「我曾說你們是神」來辯駁猶太人。在律法中神稱以色列的士師 (Judges of Israel) 為神 (Gods)。神稱「人」為「神」。這不是錯誤,因為他們從神那裏領受了極崇高士師的職分。人也得如此崇高的稱呼,何況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 耶穌引用詩篇八十二篇六節 證明祂是神。在這個證明中,顯出了:聖經的每個字都是神所默示的 、耶穌指明是經上的話。此外,耶穌的證明是基於一個「神」字(Elohim)的上面。如果字不是神所默示的,是絕對沒有錯誤,那耶穌又怎會用一個字來證明祂自己是神。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約十35 ):經上的話是滿有神的權柄,並且每一個字是絕對沒有錯誤的。耶穌把重要「復活」的教義,建立在一個動詞的文法上 (verb: present tense) 耶穌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太二十二31-32 ;出三6 ) 這個「是」字在英文的文法上是現代式(I am the God of Abraham)。耶穌清楚地指出撒都該人錯了。他們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撒都該人是不信復活的事。 耶穌引用了出埃及記三章六節及十六節 來教導死後復活的重要教義。 耶穌用現在式的動詞 (present tense) "is"來指明祂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早已死了。若人死後沒有生命,沒有復活,耶穌怎會還是現在式的動詞(is)來說明祂是他們的神,應用was (過去式 "I was the God of Abraham, Isaac and Jacob)。但耶穌沒有用過去式(was)來表明祂是亞伯拉罕的神。這證明亞伯拉罕死後是會復活的。 出埃及記三章六節 是一節很普通的經文,而且是屬於歷史資料。耶穌卻用了這一節經文證明了:神在歷史中實在向摩西顯現了。 神向摩西所說的每句話,每個字 (出三6 ) 是可信靠的,沒有錯誤,因為祂以一個很普通的動詞「是(is)」來證明復活的教義。 救恩真理是可以基於舊約歷史事實,那舊約歷史資料也是神所默示的。所以就是歷史事實、人名、地名、數目字也必須是無誤的。 主使用了不太出名的經文來證明一個教義。這實在證明了聖經的每一個字都是重要的,而且是絕對是無誤的。 耶穌把重要的教義(太二十二41-46 ):耶穌的神性(耶穌是神同時亦是人)建立在一個字母上。主耶穌把祂的「神性」及「人性」這麼重要的教義建立在一個最小的字母上。可見聖經中的每一個字,每一個字母,一筆一畫都是極其重要的,是絕對不可能有錯誤。
對主耶穌來說,聖經中的每一個字都是重要和可靠的。如果聖經有錯誤,便會失去它的權柄,但耶穌說,聖經是不能廢去。從約伯記到如今,神的話已經存在了差不多有四千年。聖經從原初寫下來到現在,沒有改變過。真理是不用修改的。雖然在歷史中聖經受到了極大的攻擊,但經過這幾千年的考驗,聖經仍然是迄立不倒。不但如此,聖經成為全世界最多人看、最暢銷、翻譯成為了最多不同文字的書。我們必需要好好的研讀聖經,絕對相信聖經是絕對沒有錯誤,全然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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