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死即涅槃」到「凡塵即天國」:


1843 期(1999 年 12 月 19 日)
◎ 古道今詮 ◎ 李慶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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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偉勳的《死亡的尊嚴與生命的尊嚴》及其生死學(三)

  老子認為死亡乃自然現象,是對自然的回歸,所以根本無需恐懼死亡。後來莊子便從這觀點出發,提出了解脫死亡之道。傅氏說:如要破生死、超生死,必須擺脫個體本位的狹隘觀點,而從道(變化無常之理)的觀點如實觀察個體生死的真相本質。據莊子的觀察,人的生死是天地之間一氣的聚散,是自然無為的變化無常現象之一,也是萬事萬物循環流轉的一個反映。有生必有死,因此生與死不應分別去看。

  莊子以氣之聚散來解釋自然變化。由於氣之聚散是萬事萬物流轉循環的反映,所以死與生便是一事的兩面。

  莊子又在他的作品中,說到生死好比四季的變化。生與死既只是變化的一種,所以莊子認為它們並不是對立的觀念。莊子亦由此推論出善惡、美醜,大小等亦皆非對立之觀念。這便是莊子「物化」與「齊一」觀念所要闡釋的道理。傅氏認為「物化」、「齊一」之所以可能和儒家一樣,乃是在於個體的心性體認。

  由於儒道二家皆須依靠心性體認來建立它們的生死觀,所以傅氏認為它們都有高度的精神性。

  至於佛家對死亡的看法,傅氏則以中觀教學為重心而作出說明,因他認為中觀教學的教說是大乘佛教的各個宗派的前設。中觀教學的奠基者是龍樹,他以超越一切二元對立為其教學的中心主張。傅氏扼要地交待了中觀教學的特徵和要義:

  我們不具佛智的世人凡夫,已把諸法實相分成兩半(生死輪迴的現實人生與涅槃解脫的理想境地),已有厭離一切皆苦的世俗世間之心,因此就有暫時滿足妄心妄念仍在發動作用的宗教需要。但是,我們一旦了解到生死輪迴與涅槃解脫之分,來自我們本身的分別智或根本無明,我們就會跳過兩者之分,根據一切法空觀肯認「生死即涅槃」這更真實深邃的大乘義諦,據此全盤改變我們的修行證道工夫。

  把生死看成是現實人生,把解脫看成是理想境地,都只是為了滿足世人的宗教渴望。佛教的真義是把生與死打通,從而肯認「生死即涅槃」的道理。

  傅氏又引用了禪宗憨山大師的話:「迷之則生死始,悟之則輪迴息」,以說明能否突破生死的限制,乃在乎心性能否體認二元對立的不圓滿,並由此悟得萬物相即的道理。

  

三、基督教的生死智慧

  傅氏作為一個宗教學的學者,所以對基督教的生死觀,亦有他一套的見解。他指出了亞當與夏娃對神的不順從,帶來了罪和死。以後的人為了表示對神的順從,便得奉守神的律法,並以此為克服死亡的途徑。

  可是,人並不能單靠守律法而得救,傅氏說:上帝律法的自行奉守,洗刷不了人的原罪;耶穌基督出現於世,而為一切人類贖罪,正顯示了神的寬大與恩典,只要世人信仰耶穌為神子,為救世主基督,跟隨耶穌基督而改變自己的人生就能得救,克服死亡而獲永生。

  耶穌帶來了救恩,只要世人信他,便可獲得永生,而永生始於「受洗」的一刻,因「受洗」乃是「新生」的象徵。但信徒不應以得到「新生」為滿足,他們應把這「新生」的生命顯發在日常生活中,並且以耶穌訓示的道德標準為做人的原則:新生、永生的信者從此(在精神上)背着十字架,跟隨耶穌基督走向光明之路,不以純外在化、形式化甚至僵化了的律法為行為的準則,而是以耶穌基督生前所宣示的福音(有關倫理道德的)訓示為最高準則。耶穌基督是律法的總結,純(內在)化了律法的真諦,以「愛」字純括一切律法。

  傅氏認為信徒應有背負十架跟隨主的精神,而這精神正是愛的彰顯。亦即是說,信徒不應以外在化的律法為生活準則。也許,這正是習慣了教會生活的信徒需要自省的地方。

  傅氏又指出,因基督教的生死智慧是建立在超自然的事實上(如:耶穌復活、永生天國等),而不是在心性體認上,則其生死智慧便不能普及至不信這些事實的人。

  傅氏在多年的學理探究之上,再加上自己在患病期間的生死體驗,認為人一旦肯定了宗教有助個體超克生死的作用後,便得培養生死智慧,而生死智慧的內容乃是:接受我們人生為一種高層次的課題、任務或使命,而後徹底轉化我們的人格氣質,重新回到世俗世間,從事於種種具有人生意義的日常工作,創造真善美等種種文化價值。

  視人生為使命和任務,其實有助個體建立明確的人生終極目標。有了終極目標,人才會有勇氣承擔起生存的種種苦難與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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