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82 期(2017 年 12 月 17 日)
◎ 品蘭集 ◎ 文蘭芳
老大分享一則見聞,內地某餐廳,不但是付款,連點菜也只接受用某一種手機程式進行。大家聽了,哈哈一笑。
今年八月,在哈爾濱停留了一天,剛好遇上當地的馬拉松賽。大街上都是跑完馬拉松的健兒和他們的親朋好友,旁邊的小街則變成市集,開設了各種小攤檔,好不熱鬧。在這種嘉年華會式的興奮情緒下,我們也偏離本來方向,紛紛拍照和參觀小攤檔。最愛購物的朋友,很快就沒趣地說︰「不用看了,貨品都要手機付款,我們買不到。」大家莞爾,撤退。
最近香港又熱話手機支付的問題,有論者指出,香港在電子支付方面曾經領先,現在必須承認落後,應急起直追云云。也有論者說,香港人重視私隱,所以對八達通這種不牽涉身分辨識的支付方式很容易接受,但手機程式支付就有所猶豫。我想我就是這種論述中的香港人。
我投入職場好幾年後才申請了第一張信用卡。直到今天已擁有多張信用卡,也會上網購物,雖不算與時並進,也自覺並非落伍成古老石山。只是,我仍同意當初前輩的教導︰使用信用卡,很容易用多了錢,消費變得隨意;要自己小心。這一點也適用於所有非現金交易。的確,如果你用現金,你會謹慎得多。
十月份在美國灣區與從前的同工重逢,她帶我逛花園後請我吃午餐,我看到她拿出錢包付現金,不禁大為驚訝,在美國是買一個雪糕蛋筒也用卡付款的地方啊﹗老朋友解釋,她受丈夫的影響,她丈夫說,到社區小店光顧,用現金會令他們現金流更好,而且略為收入多一點。我也覺得很有道理,消費反映價值,並非單是方便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