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遺愛浪費了


2646 期(2015 年 5 月 10 日)
◎ 新聞捕手 ◎ 劉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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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四月十七日,一名女嬰在沙田威爾斯醫院去世後,她的雙親願意捐出女嬰肝臟,遺愛人間。專責肝臟移植的瑪麗醫院於翻查輪候冊後,找不到本地合適病人接受移植,於是計畫將屍肝捐贈到台灣高雄長庚醫院,但醫管局卻認為,因本港沒有跨境捐贈器官機制,阻止瑪麗醫院把肝臟送到台灣。

  事件曝光之後,醫管局回應傳媒指出,在幫助病人的同時,要尊重捐贈者家屬權利,全面了解捐贈情況再作決定。醫管局要確保捐出的器官能安全、合法、公平及公正用於最有需要的病人的身上,並會主動研究跨境捐贈器官的機制。

  按瑪麗醫院肝臟移植中心主管盧寵茂醫生指出,過去有兩次成功跨境移植肝臟的先例,他已去信醫管局,希望了解為何過去曾兩次成功完成跨境移植肝臟,但今次卻遭到拒絕。盧寵茂擔心往後再有同類情況出現,將會再次白白浪費救人機會,作為肝臟移植中心的主管,他對今次事件感到可惜,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其實器官移植的供應十分有限,除了是傳統觀念導致較多數人維持保守的態度,使供應數量長期不足,而即使有遺愛器官出現,也要配合各種因素,屍肝才可在限時以內,成功完成移植手術,更不用說手術之後需要醫療跟進的種種情況。在這次案例中,一個來自女嬰的遺愛活肝,相信並不多見,而這次卻給糟蹋了。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醫管局已經向他作出報告,他希望日後會研究建立跨境器官捐贈機制。對於局長表示建立跨境器官捐贈機制,我們不會不同意,只是按照醫管局的回應,所謂確保捐出的器官能安全、合法、公平及公正用於最有需要的病人的身上,到頭來這世上卻沒有任何一個有需要的病人,可以得到這次罕有的機會,這到底是甚麼邏輯?

  香港起碼已經有兩次特事特辦的經驗,成功完成跨境移植肝臟手術,為何這次要完全阻止?機制重要,還是人命重要?在機制仍未形成之前,當再有類似情況出現,按是次原則辦理予以阻止,則只會引起社會及業界更大反感,若容許特事特辦,則等同掌摑作出是次決策的醫管局官僚,徒然把自己擺放於進退失據之困境,嘆句情何以堪!

  除了監察及提醒為官者,我們真的要努力為一切掌權在位的禱告,求主賜他們智慧,好造福市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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