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同志運動滲校園
 籲香港信徒及早發聲


2486 期(2012 年 4 月 15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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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吉斯博士(Dr. Grad Dacus)指出美國同志運動嚴重影響生活,走到此地步是因為信徒沒有及時發聲。

  近日英國政府公開諮詢同性婚姻合法化,引起超過三十萬人簽名反對,其中不乏基督教表達的反對聲音。致力捍衛宗教自由和父母權益的美國太平洋法律協會(The Pacific Justice Institute)總裁、創辦人戴吉斯博士(Dr. Grad Dacus)日前來港分享美國在同性戀與宗教自由的經驗,及呼籲香港教會要及時表達反對聲音,否則步美國後塵。

  由香港浸會大學校牧處、明光社、香港性文化學會合辦的「同志運動與宗教自由的衝擊—美國的經驗借鑒」講座已於三月三十一日晚舉行。同志運動在美國發展甚久,在部分地區,如加州更影響到下一代的發展。戴吉斯博士在會上談及美國同志運動的歷史和最新發展。

  他指美國同運分子(支持同性戀者)以「寬容」為由,爭取過分要求,如爭取肛交合法化。在加州,同運分子甚至走到學校分享同性戀如何「美好」,更由最初大學開始,滲透到高中、初中、小學,更甚的是有區域設學前認識兩個父親或兩個母親的課程。另亦有小學啟發學生關於變性人及易服癖,灌輸性別非天生,可在後天自我決定的觀念,戴吉斯直言:「這等課程令下一代在發展過程中,因性別身分混亂而產生傷害。」

  他透露學校之所以能廣泛推動同運動是因為「教師公會」,成為主要支持力量提供資助。他們更禁止反對的人表達意見,若學生在校內表達反對,獲有可能遭停學處分。他認為:「所謂的寬容是單向的,事實上是暴政!真正關心公民權利的人需要發聲。」再者,美國亦已為「恨仇罪」立法,此罪針對受保護族,並由獨立機關「恨仇言論審裁處」審判。他認為這等法律程序扭曲了人人平等概念,令一部分人比其他人更平等,如條例會因歧視同性戀而較歧視其他人獲較重判刑,他直言:「同運將反對聲音的行為刑事化,所以美國太平洋法律協會特別為教會設立政策,提防被訴訟。」

  就同性婚姻立法一事,他認為憲法的存在是為了促進公共利益,故立法與否應問同性婚姻是否能促進公共利益。他指出同性戀對公共利益百害而無一利,代價頗多,如在醫學方面,有統計顯示同性戀男性較濫用吸煙的人更短命,生活方式更易抑鬱甚或產生自殺傾向;在商業方面, 由於加州政府認為性別可靠後天決定,如若有男士穿裙子上班也不能解僱,甚至在試身室出現異性,這等生活方式同時影響小孩生活;人類繁殖方面,無可置疑不能繁殖下一代,長此下去代價沈重。他說:「承認同性婚姻的程度需要畫上界線,同運不斷得寸進尺,在加州變性人結婚已合法化。」

  戴吉斯博士從美國的經驗借鑑香港,建議反對時要像反吸煙運動一樣,提出傷害性的可能,且要守護公共教育;第二亦可推動公共討論,提供真正公平的討論空間讓真理勝出;第三要保護良心自由,令商人和家長不用被迫接受;第四是設立專業輔導和基金,關注並幫助有性傾向疑惑的人。

  他不諱言,美國走到今天的地步,其中一個錯誤是基督徒沒有發聲關注,他建議香港的宗教團體多對外發聲,同時可以舉辦輔導課程,他說:「教會往往有很多小組幫助有色情上網癮等的人卻鮮見同性戀關注小組,作為基督徒不應怕同性戀者,反應給予需要輔導的人,教會應持同情、正面的心態與同情戀者建立關係。」他又指外間有指教會歧視同性戀者與嚴重種族主義者一樣,教會要避免被邊緣化,向同性戀者表達的不是憤怒,而是真理和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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