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進會反對「纏擾行為」立法
 覆蓋範圍廣泛侵害個人自由


2486 期(2012 年 4 月 15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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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日前發出「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社會公義與民生關注委員會《有關纏擾行為的諮詢文件》意見書」,該意見書就政府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建議就「纏繞行為」立法所發表的諮詢文件表達其反對立法之立場和建議。

  文件指立法是為彌補民事及刑事法未能保障之部分,更建議把纏繞行為刑事化,然而協進會認為纏繞行為定義寬鬆,覆蓋範圍相當全面,使極大量原不相干的行為容易入罪,反造成更大的影響,限制個人自由的空間。其中不少傳媒人士及人權組織已指出,若然立法,新聞自由必首當其衝,受到嚴重傷害。

  協進會表示不認為有需要現階段就纏繞行為立法,並指被纏繞者騷擾的情況較嚴重和值得關注的主要是「收數」行為及家庭暴力兩方面。對於前者,該會認為現行法律處理在警方通過加強執法及積極宣傳成功的執法行動及檢控個案下,案件數量已顯然下降。對於後者,該會引述關注家庭暴力受害人法權會報告,指前線處理家暴政府部門本身仍缺乏家暴零容忍意識,態度欠積極,執法人員須大力改善。而婦女團體一直向政府建議,在《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中加入反纏擾的條款,已足以解決纏繞行為,無須另立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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