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的兩半─續談〈基督徒與藝術〉


2293 期(2008 年 8 月 3 日)
◎ 文林 ◎ 容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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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立中先生在六月八日本報的「與大師對話」專欄,談及基督徒與藝術。譯文有四段,對話的段落則有七段;若以藝術來看,把兩者的重點合起來,剛好是藝術這個圓圈的兩半。前半個圓圈闡釋藝術家的獨特天職;後半個圓圈探討藝術家的現實情況。把兩者合起來,即成一個「完整」的藝術家。對於自稱為藝術家或有心成為藝術家的基督徒,應該注意這個「完整」的程度;不然,稱為藝術家後,在有識之士面前,給人名不符實之感。對己對人也有誤導,應該時刻警惕!

  所謂「需要引起不安」、「甚至作出冒犯」和「間中侮辱一下」,未必一定出於刻意。從本質觀之,這是藝術家的獨特天職。因為藝術家看事物,總是不只看表面的情況;他們總是從更深的層面,來把握事物。至於「委託藝術家去代替他『出位』的任務」,我認為是不熟悉藝術家的人一種感受而已。當然,有些人真的這樣一廂情願地,以為藝術家是代替他們;事實上,恰恰相反,是藝術家的獨特天職使然。

  也許,最難令人明白的,是藝術家在其藝術中的展現。在譯文中有一句,是指出藝術家通過其藝術,呈現他認為合理的情況:「他的藝術應該道出其本身的真理;而當他這樣做的時候,它跟其他所有的真理─道德的、形上的,和神祕的─就協調和諧。」此外,如何面對傳統道德守則,是藝術中另一方面的展現:「藝術家並沒有道德義務透過系統化地恪守傳統道德守則去證明自己的身分。」不用一貫的態度來恪守傳統道德守則,是不受拘束來展現藝術;藝術在其中才得到充分的自由。證明自己的身分與「恪守傳統道德」,根本沒有本質上的關係。

  後半個圓圈探討藝術家的現實情況。首先作者引用高行健的說話,道出每一門藝術都有其限度,而這限度就是這門藝術存在的條件。最後一句清楚道出這限度的重要:「藝術家首先得承認這個極限,再在這種限定下去尋求表現的自由,從而找到自己的創作方法。」如果自稱作家,他運用語言也運用不好,往後的一切已不必說了。這個現實,有時候對自稱為藝術家,是一個盲點。無論如何,在藝術中的限度,過不了就過不了。單憑努力可以達到?至少有藝術前半個圓圈;若是沒有,就不好白費氣力。

  「現代福音派信仰,則習慣一切都以狹義的『福音果效』作為量度藝術價值的最終準則。只是那註定是要失敗的。」從任何層面來看,一切都不能以狹義的「福音果效」作為量度的最終準則。我們應該深切反省,改變這個準則。從另一方面而言,許立中先生最後的表達,是從事藝術的基督徒不可不注意:「返璞歸真,藝術只是生命在既定形式內的流露與表彰。當然,倘若對藝術的形式與相關技巧沒有基本的掌握,所謂生命的表彰就只是自欺的空談。」不是「自欺的空談」那麼簡單;有識之士的直言,不能不面對。對己對人沒有誤導,唯一的辦法只能時刻警惕。由此,才能成為更「完整」的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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