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要守行為


2195 期(2006 年 9 月 17 日)
◎ 息息相關 ◎ 吳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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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幾千名大學生將活在『簽合約,守行為』的陰霾,繼著名學府牛津大學及切斯特大學要求學生在入學時簽合約,承諾於校內嚴守本份後,多間大學也跟隨。但有學生團體猛烈批評,合約純粹是校方單方面的意願,但卻沒有提出改善教學質素的具體方法。」《蘋果日報》12.9.2006

  大學生最少已十七、八歲(除了陳易希等個別例子,而在英國甚至有十九歲法律系學生被任命為地方裁判官),理應有足夠的自律和自發性好好讀書,唸好四年大學,但近年世界各地的大學生卻趨於「中學生化」,導致校方不得不採取強硬措施。香港嶺南大學校長陳坤耀早於幾年前已立校規監管學生行為,而英國的多所大學亦紛紛訂定學生約章,要求學生在入學時簽署。

  英國著名學府牛津大學要求每一位研究生「簽合約」,承諾遵守行為、學業和住宿上的規條,違者可被逐出校。切斯特大學則向新生訂明:「要努力學習,準時上課及參與課程要求的導修課、實習等。」據聞其他著名大學如布里斯托大學和諾丁漢特倫特大學,亦正在草擬有關條文。

  努力學習,準時上課,參與導修課等等,原本就是上學最基本的要求,不要說是十餘二十歲的大學生,就算才得四、五歲的幼稚園學生,也是不證自明的簡單道理。但時下的大學生就是如此這般,上課遲到早退,態度輕佻鬆懈,例如上課時無法無天的講手提電話,課餘讀物是專拍女藝人更衣的八卦雜誌,新生迎新營玩的是「無敵掌門人」或「美女廚房」式的低俗節目。大學三年或四年,原本是人生最寶貴的光陰,就是在「巴巴閉,邊個夠我查篤撐」式的喧嘩聲中虛度。

  近代著名教育家蔣夢麟先生,認為大學教育應以古希臘那種「美麗、健康和智慧是三位一體而不可分割的」之信念為基礎,培育和啟發大學生的理想、希望和意志。蔣先生語重心長的說:「單單強調學生的興趣,那是捨本逐末的辦法。」而近年大學教育更每況愈下,連學生的興趣也不提了,只強調他們畢業後的市場和商業價值。

  學生就是這樣,你看他是商品,強調的是他將來在市場上的「可僱性」(employability);他也只會看學校和教授是「商品」,其中只有值或不值的比較。當大學一窩蜂的籌款、籌款爭上位,大學生質素的下降也是自食其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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