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神蹟奇事恩賜(五)


2143 期(2005 年 9 月 18 日)
◎ 神學探索 ◎ 方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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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福音派教會並不習慣使用靈恩派∕第三波這種「熱切」的方法和形式去期待神蹟奇事的出現、也不完全拒絕「神蹟奇事」在今天出現的可能性,從這個層面而言,福音派教會可以如何體驗神蹟奇事對人的作用呢?要正確回答這問題,我們必需注意這所指的神蹟奇事,並不是狹義地指到一些「外在」超自然的奇異和特殊事件(註:這種狹義的理解往往會引致不同宗派的信徒互相指責,也有過分簡化的危險,因為就算是靈恩派對那些「外在」形式事件才可以稱為神蹟奇事也沒有一致的看法),乃是廣意地指到一些「給人有非凡的印象,使人愕然地停下來;他們被稱為神蹟是因為神仍然活,祂對觀察者的憐憫和審判會持續。因此,神蹟的定義不是來自一個哲學系統,乃是來自他們帶給觀察者的衝擊及影響。」根據這個對神蹟奇事的廣義理解,福音派教會是否可以跳出過分激烈的爭論,以致能夠鼓勵信徒「熱切」追求廣義的神蹟奇事的出現,讓教會得以「復興」呢?

  另外,雖然教會復興時,可能引致混亂和沒有秩序的出現,但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並沒有禁止靈恩聚會,也沒有抑壓「靈恩式」的恩賜,他只是要求有秩序地進行(林前十四40),好讓先知預言、方言及知識的語言等「靈恩式」恩賜可以更有效地流出,結果,聖靈便能更新生命、為教會帶來復興。

  上面我們討論過神蹟終止論和神蹟持續論對神蹟奇事的理解、聖經的根據及功用。究竟誰是誰非呢?我們是否有必要追求神蹟奇事的恩賜呢?要回答這問題,我們可以分開兩個角度回答:

  首先我們暫且不要爭論究竟神蹟終止論或神蹟持續論比較正確,讓我待下一篇文章(「今日的先知預言的恩賜」)才探索今日是否仍然有人具有「先知預言」這種神蹟奇事的恩賜,現在我只想指出就算今天仍然有人具有神蹟奇事的恩賜,但是聖經並不鼓勵人追求神蹟奇事的恩賜或靈恩式的「表現恩賜」,相反,聖經注重的是要人追求得「屬靈恩賜」,我們會說明這觀點如下。

不宜過分追求神蹟奇事的恩賜

  包括神職人員和信徒,都必須認識「屬靈恩賜」是神(在基督)賜與每一位信徒的(林前一4-5,7),為的是要造就聖徒,各盡其職。換句話說,屬靈恩賜是神賜與人的合適技巧和能力,使他們成為各種不同的領袖或工人,有效地事奉神和回應神的要求。當每一個信徒盡力運用恩賜時,其他信徒便會得益處,神的名字也會得榮耀。從這個角度來說,信徒必需追求屬靈恩賜。然而,究竟聖經所說的「屬靈恩賜」是指到甚麼意思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需澄清「屬靈恩賜」和神蹟奇事的恩賜(即靈恩式的「表現恩賜」)的分別:

靈恩派的極端

  今天靈恩派∕第三波人士特別強調信徒必需追求「神蹟奇事的恩賜」,亦即是追求一些「不尋常」或具有特異功能的「表現恩賜」(sign gifts),例如醫治、趕鬼、說預言、說方言和翻方言的恩賜。然而,聖經並沒有特別突出或貶低靈恩式「表現恩賜」,當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六至八節提及恩賜時,並沒有把恩賜劃分成「尋常」和「不尋常」兩類,他是隨意把兩者混合討論 。

  究竟保羅對「表現恩賜」有何立場?下期將作詳盡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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