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與同志運動系列(七)
同性婚姻的骨牌效應


2043 期(2003 年 10 月 19 日)
◎ 真情真性 ◎ 關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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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性婚姻動搖傳統家庭制度

  表面看來,同性婚姻制度化只是多了些自由,沒有甚麼大不了,然而只要清楚爭取同性婚姻後面的意識形態(請參本專欄早幾期的文章),就不難覺察,這樣做等於宣告婚姻沒有客觀性,更談不上神聖。我在幾個月前已分析過,現代家庭的危機的一個根源,就是婚姻的非神聖化。一直以來,社會都相信婚姻有客觀的本質,同性的結合是不自然的,也違反了婚姻的本質,所以是不容許的。同志運動為了爭取同性婚姻,就不斷攻擊「自然」和「婚姻的本質」等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人權」、「自由」和「選擇」等概念。這一來,婚姻的結合便是完全主觀的,不單兩個同性戀者可以結婚,任何人、生物或事物走在一起都可算是婚姻。

  因此,若容許同性伴侶進入婚姻關係,婚姻制度的基礎就會被摧毀。在現代社會中法律其實有很強的教化作用,因為其他負責教化的機制(如家庭和學校)已漸趨解體或失效。一種新的法律也代表著一種新的價值觀,同性婚姻制度化必然會使個人主義和自由至上的思想再推上高峰。縱使惡果不一定在短期內顯露,但長遠來說,這必定動搖傳統家庭制度。然而健全的家庭制度又是穩定和健康的社會的必備條件,所以同性婚姻對整個社會的長遠危害,我們萬萬不能掉以輕心。

  有必要進行冒險的社會實驗嗎?

  合法化同性婚姻,就好像把社會的福祉置於危險的滑坡之上,我們真的要這樣做嗎?我的看法不一定對,但使我憂慮的是:很多人只是追逐世界潮流和希望顯出自己的開明,沒有經過深思熟慮就支持同性婚姻。我們也要問,或許有少數人深信這種改變不會帶來危害,他們的動機也是良善的,但他們有權強迫所有人放棄行之有效的一夫一妻制,與他們一起進行這麼冒險的社會實驗嗎?他們真的肯定這不會帶來更大的惡果?若出現惡果,他們能負得起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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