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兩期談到家庭制度的困境,今期探討一些成因。
中國人一貫講到家庭就想起「結婚生仔」,兩者是二而一、一而二的。然而現在家庭制度與養兒育女的關係日趨淡薄,有些人結婚但不「生仔」,他們認為最重要「大家happy」,即結婚是為了達成個人滿足,所以不一定要養兒育女。另一些人「生仔」卻不結婚,例如明星Jodie Foster便買精子使自己受孕,好像孩子沒有父親也全不重要。傳媒經常高調及正面報道這些行為,久而久之,市民也漸漸接受「生育子女並不需要婚姻」的觀點。複製人的出現將進一步加劇這種趨勢。雖然基督教不一定說每段婚姻必定要生兒育女(可有些例外),但仍強調養兒育女是婚姻的自然後果,而最適合養兒育女的處境就是在婚姻的關係裡。這種結合為家庭制度帶來穩定性,一旦打破,家庭制度無可避免受到衝擊。
很多理由導致離婚率上升:傳媒文化把婚姻過分浪漫化,但現實往往並非如此;婦女經濟地位的提高和女權運動令到對婚姻不滿意的女性有動力和膽量離開丈夫,而以前她們只能啞忍;離婚在社會愈來愈被接受,已沒有甚麼「污名」。
離婚愈來愈普遍後,產生一個嚴重問題,就是文化的癡呆症(cultural dementia):整體社會已經記不起美滿婚姻是怎樣的一回事,一代比一代更難回憶他們少時家庭的溫暖,和父母克服衝突的成功經驗。他們記憶中較深刻的反而是父母的離異,或與後父母相處的不愉快經驗。我們已遺忘父母子女的神聖關係,這樣,婚姻制度會一直削弱下去,因為下一代見不到忠誠和恆久婚姻的榜樣,只會更難維持忠誠和恆久的婚姻︱離婚會鼓勵更多離婚。當人們可隨意開始婚姻、隨時結束婚姻,全不需要理由,那婚姻制度僅存的尊嚴也蕩然無存。
對家庭的種種衝擊的背後都離不開著重個人滿足的個人主義,這種思潮難以維持穩定的人際關係,當然更不利於婚姻。把這種個人主義推到極端的,有在港愈來愈流行的性解放思潮,它認為性與愛和婚姻應完全分家,只要大家自願,甚麼形式的性行為都是可以接受的。對這些前衛人士來說,婚姻是規限性衝動的不合理制度,所以家庭制度的解體正是人類性解放的另一個里程碑,是值得我們額手稱慶的。性解放運動勝利的一天,就是婚姻制度的死期。
事實上香港社會已受性解放影響,對家庭的危機漠不關心。然而當我們仔細看一下,不難發現婚姻制度的瓦解也意味著孩子的受害,和社會的創傷。這些問題是不容忽視的,以後再談。
關啟文(香港性文化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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