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迴響~一個人在路上的日子


1948 期(2001 年 12 月 23 日)
◎ 文林 ◎ 姜天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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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個人在路上的日子有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在家庭遭變故的初期,懷觀創傷的感情,肩負養育三個兩歲至七歲兒女之責的日子;

  第二個階段是背著家庭破裂的背景,在教會及基督教機構作牧養事奉,背景帶給我無形壓力的日子;

  第三個階段是丈年意外身亡,釋放了多年心結的包袱,仍然一個人在路上生活的日子。

  我有一個在坊間經常發生的故事,就是丈夫有婚外情,家庭遭受破壞的過去。

  那時候我是一個職業婦女,每天一早將兒女交樓下奶奶照顧,隨即上班,下班接回兒女,跟著照顧兒女功課,打理家務,安頓兒女上床,等候丈夫回家。︱每天如是。

  漸漸丈夫愈來愈晚回家,眼睏了便先上床。

  有一天,奶奶告訴我不再替我照顧兒女,才知道我的家庭遭受了破壞。

  再過一段日子,丈夫索性拋妻棄子離開了家庭。往後的日子,我們分居了長時間,卻沒有離婚。

  然而,我就在此處境下,有機會在一個夏令營中,為自己的家庭及前路,作了一個很徹底的反省,出營後,我走上了奉獻的道路,進入神學院進修。

  這些日子,最使我感到心靈壓力沈重的,不是別人對我作傳道者的指摘(不用面對),也不是辛勞的養育兒女,或一面工作;一面進修神學的艱辛。而是在我的心靈深處,有著一道無形控訴的牆。

  一個有家庭破裂/離婚背景的人,是被視為不好名聲,教會多不會聘任作傳道的。

  我為自己有一個這樣不體面的背景而羞愧,另一心結是仍有不少牧者領袖,不接受我這樣背景的人作傳道。故我感到這段一個人在路上的日子是頗為孤單的。

  本來這道控訴的牆,是可以不存在的。

  我知道教會願意接受那些曾為大奸大惡、吸毒,甚至殺過人的人,悔改信主後奉獻作牧者,卻不接受一個家庭遭受破壞,感情受了創傷的人作傳道,我感到很無奈!

  今天我能夠作傳道廿多年,顯出了神的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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