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辦學新思維」之四
 新時代、新思維、新文化


1919 期(2001 年 6 月 3 日)
◎ 神學縱橫 ◎ 吳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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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月初曾應邀出席文藝出版社的一個專題演講會,題目是:「共塑基督教辦學新文化」。出席者有代表不同宗派教會辦學團體的校監、校董、校長及老師們,彼此都十分認同在廿一世紀新特區年代中,香港教會辦學團體及負責人必須團結一起、共同努力為教會辦學開拓新的思維、共塑新的文化。

  我也曾提過,香港教會學校與政府之間過去曾建立了一種緊密的「伙伴模式」。這種「伙伴模式」,隨著特區政府銳意推行「非殖民地化」政策而產生了變化。但無論如何,今日的教會學校若要繼續存在下去的話,辦學團體仍須尋覓一種「新的伙伴模式」,為政府、為香港社會提供適切的服務才是。究竟這種『新的伙伴模式」會是怎樣的呢?

  或許我可以借用一位舊約的聖經學者布格曼(Walter Bruggemann)的一個觀點,供大家參照。布格曼曾提出一種新的教學模式,稱為「宗派詮釋式的教學法」(Sectarian Hermeneutic Approach)。這是一個很獨特的觀點,也許可以給我們為尋求教會辦學的新模式提供一點啟迪吧。

  布教授說:相對於現代社會而言,聖經的權威只是屬於社會中一小撮人所認信和接受的權威。這種只屬於一小撮人士認信的真理詮釋(Sectarian Hermeneutic)雖然不能算是社會的主流文化(dominant culture),也不屬於潮流文化(popular culture),它卻仍有其存在的必要(legitimacy),因為它也是闡釋人類的生命實況,為社會提供多一種人生視角,也是合理而又合法的。綜觀香港的教會學校也是逐漸從「主流」的地位走向「邊緣化」的局面;教會辦學亦須重新找個理據,以為確立其存在的合法性或權威性來。

  怎樣為教會辦學找到適當的理據呢?我們亦可以參考布教授為基督教在現代社會找合法理據時的建議,他說:「至於基督教的真理能否具權威性或被社會人士所接受,則須視乎它是否能夠:

  一、對現代人類的處境提供了適切的解釋;

  二、對社會的主流(潮流)文化提出較適切的批判、挑戰、甚或是修正方案;

  三、為現代人類社會開拓另類的世界觀和人生觀。」

  最近看到明報(三月二十五日)生活副刊版的一則報道,介紹一所佛教學校向學生推介佛教、在校內推行「素食」,作為「另類食物的選擇」,藉以幫助學生在生活中體驗佛法,亦可以教導學生學習在素食中反思生命、尊重生命。佛教辦學團體也懂得強調這些活動並不是強逼性的,只是為學生提供多一個「另類的選擇」。這種開放式的宗教教育豈不是教會學校多年來為學校宗教教育探索新路向的成果嗎?「另類選擇的提供」正也道出了很多基督教教育工作者的時代心聲呢。

  雖然說基督教的真理只是一小撮人認信的真理,但正如布教授所說,它仍是一個合理和合法的詮釋、仍可為社會人士所認同和接納。新約聖經也提供了三個象徵,描述社會中的小羣體也能夠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的。這三個象徵就是:「作光、作鹽、和作酵母」。一點燭光可以驅逐黑暗,一點點的鹽便可以使一大碗湯有了味道,一點點的酵母也可以使整團麵粉發起來。他們雖然都是微小的一點點,卻能發揮著巨大的效力。從這樣的角度看,今後的教會學校在香港社會的角色不單是詮釋個別宗教的傳統,更是要培養學生從宗教的角度思考及反省人生的問題,進而學習挑戰及批判潮流文化。我們是否也應這樣為教會學校定位嗎?香港回歸後,特區政府必須能容納多於一種的教育服務;在主流的教育服務之外,也須有多於一個不同的教育理想模式。教會學校能否因應香港社會的不同需要、提供適切的另類教育服務呢?大家可以繼續探索和思考吧。面對著新時代帶來新的處境,教會學校必須以積極的態度面對新挑戰,教會辦學團體及負責人更須團結不同的宗派(甚至是不同的宗教)辦學團體,共同努力、共謀計策,為教會(宗教團體)辦學開拓新的思維、塑造新的辦學文化。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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