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我們需要更多聲音!


1895 期(2000 年 12 月 17 日)
◎ 交流點 ◎ 蔡志森(明光社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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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社會上鼓吹娼妓合法化的聲音愈來愈多,願意公開支持娼妓合法化的人士亦愈來愈積極,包括大學講師、社工、醫生以至娼妓本身。但願意公開反對的聲音卻較少,令人深以為憂。

  此外,近日明光社出版了一份講述同性戀的單張,主要分析同性戀的可能成因,以及列舉同性性行為對健康可能構成的影響,之後受到一些傳媒和支持同性戀團體的大肆攻擊,平等機會委員會亦批評本社歧視同性戀者,似乎不用反對同性戀,就算只是指出同性戀的生活模式有風險就等同歧視,已成為社會上不少人的思維模式,而根據外國經驗,同性戀者跟著會爭取的首先是立例禁止所謂「性傾向歧視」,之後是要求結婚和領養的「權利」!面對日趨墮落的社會風氣,我認為眾弟兄姊妹應考慮以不同方式積極回應。

  首先,希望一些關注本港性文化的人士,包括大專及神學院的講師、醫生、心理學家、社工、教師及教牧人員能組織起來,成立性文化學會或性倫理學會,就社會上一些有關性的討論多些發表專業意見,莫讓一些鼓吹性解放和性濫交的大學講師成為性問題的唯一專家及代言人。

  其次,希望多些基督徒婦女能組織起來,就不同議題表達意見,因為現時一些前衛的婦女團體的言論十分出位,例如認為妓權等如人權;自由性愛等如性的自主等等。若果其他婦女保持沉默,漸漸這些人就會成為婦女的代言人,成為記者經常採訪的對象!

  此外,近期很多弟兄姊妹表示欣賞和支持明光社的工作,我們深表感激,但若果大家很放心地將回應社會風氣這重擔完全交付給明光社,將是明光社最大的失敗,我們一直希望扮演吹號筒的角色,喚起大家對一些問題的關注,積極站起來表達意見,而不是成為弟兄姊妹的「當然代表」!只有一兩個團體或個別人士經常表達意見,漸漸就會被扣上偏激或守舊的帽子,不易引起政府和傳媒的關注。

  提摩太後書四章三至四節說:「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也許是今日香港的寫照,形勢險峻,但願大家一同起來打這場屬靈的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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