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主的肉,喝主的血


1830 期(1999 年 9 月 19 日)
◎ 溪水旁 ◎ 袁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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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來尋找耶穌要再得吃的人,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六53-55)

  這句話令當日的人感到不能接受,「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六52)或許也是教會歷史中對領受聖餐中的聖物有不同理解的原因,究竟聖餐中的餅和酒在神職人員祝聖後有否變成了基督的身體和血?聖餐中之聖物有沒有神祕的物質,以致信徒不吃不得?

  我不想在此爭論聖禮的神學,我相信耶穌所講這幾句話有兩個意義在其中。第一,使人得到永生,使人屬靈生命得到飽足,只有耶穌為人的罪而死,人才可以得著。血和肉的分開,象徵著耶穌的死(約十九34)。所以當信徒來領受聖餐時,第一最重要的是記念耶穌的死,耶穌為我們的罪而死,我們來獻上感恩。

  另一個意思,耶穌只是用一個畫像來表達一個道理。正如食物要被吞下胃裡,腸胃吸收了食物中的營養要素,這些要素成為了生命的一部分,食物才能養活我們的身體。同樣,耶穌用這畫像的方式來表達,領受聖餐,最重要者不是吃了甚麼神祕的東西,而是要與耶穌建立緊密的關係,耶穌成了我們屬靈生命裡重要的部分。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六35)耶穌所強調的,就是人到祂那裡來,相信祂,與祂建立密切的關係。主耶穌又曾用葡萄樹和枝子的關係來描述信徒與祂的關係(約十五1-10)。與祂連結的人,充滿生命力量,喜愛遵守祂的誡命,也能結出果實。

  信徒每月甚或更頻密的來領受聖餐。不少信徒只用神祕的角度來了解聖餐的功能,但卻很容易忽略領受聖餐最重要的意義。我們來領受聖餐,吃主的肉,喝主的血,乃是要在領受中向主獻上感恩,因感受主豐盛的恩典,決心離開罪惡,與主建立密切的關係,靠著主行在合乎主旨的道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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