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9 期(2026 年 9 月 20 日)
◎ 釋經講道 ◎ 謝甘霖
拿三10-四11;詩一四五1-8;腓一21-30;太二十1-16
恩典與公義如何共存?福音經課《馬太福音》二十章一至十六節,或許讓我們瞥見一種不同於常理的可能。
經文描繪了一個第一世紀讀者習以為常的場景:僱用日工(Day Labourers)。在階級分明的社會中,日工可說是廉價勞動力。僱主只需按當日需要到市集招攬人手,日結工資;相對於奴隸,無須承擔長遠的供養與管理責任。一枚銀幣(Denarius)可買十至十二個小麵包;三至四枚銀幣可買十二升小麥粉,足以製成約十五公斤麵包,或買一隻羊羔;三十枚銀幣可買一件奴隸的衣服。由此可見,日工一天所得其實相當有限,勉強維持生計。
日工在市集等候僱主招攬,也無形中形成競爭。年齡、體格、技能等,都可能成為僱主的考慮。比喻中的葡萄園主五次外出僱人,讀者大概會想到,這是收割季節中一次相當迫切的需要。第一次是在清晨約六時。園主與工人講定一天一個銀幣;這是比喻中唯一明言議定具體工資的一次。第二次在上午九時,園主對一些「閒站」的人說,會給他們「合理的」報酬。第三與第四次分別在正午和下午三時,園主仍不斷出去僱人,顯示葡萄園確實急需人手。最後一次則在下午五時。這一次不但打破了每隔三小時出去僱人的節奏,更顯得不尋常:五時已接近收工,為何仍要僱人?
這批一直無人僱用的工人,正要面對空手而歸的殘酷現實,卻竟在日暮之前得到工作機會。經文沒有說明他們為何一直沒有被僱用。我們不宜斷言他們必然殘障、老弱或患病;但在一個以勞動能力衡量價值的社會中,他們長時間滯留市集、無人問津,至少顯示他們處於脆弱而不利的位置。他們或許早已習慣旁人的目光,也一再經驗自己不被揀選的羞辱。這遲來的僱用,既打破了他們原有的期待,也使讀者感到詫異:大概只能工作一小時,這樣也可以嗎?
故事的高潮在晚上發工錢的場景。園主刻意安排由最後受僱的人先領工資。下午五時才進園工作的人,竟然得到一個銀幣!這正是清晨那批工人一早講定的工價。清晨入園的人看見園主如此慷慨,或許自然以為自己也會得到更多;然而,他們最終同樣只領一枚銀幣。
若我們站在他們的位置,難免心有不甘。他們的抱怨,也正是讀者的心聲:「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待他們和我們一樣嗎?」
讀到這裏,園主似乎有失公允:他偏心,甚至按雙重標準行事。然而,耶穌所講的是一個關於天國的比喻。天國並不按上流社會爭名奪利的規則運作;它反而以市集中等待被僱用的一羣邊緣日工為圖像。這個場景或許揭露了我們生命中的真相:我們很容易把汗水、成就和功勞視為獲取更多報酬的籌碼,卻忘記自己起初能夠被僱用、得以進入葡萄園,本已出於主人的憐憫與恩典。
園主說:「朋友,我不虧待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個銀幣嗎?拿你的錢走吧!」他並沒有違反與清晨工人的約定。從這個意義說,公義不只是人人得到完全相同的待遇,更包含在關係中信實地履行承諾。承受上帝的應許,有時會使我們產生一種「自己很特別」的錯覺,以致看不見別人的需要,也忘記這應許原本是一份禮物。當我們堅持恩典必須按功勞平均分配時,我們也許已忘記:上主是公義的上主,卻也是自由施恩的上主。
「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我們究竟是那在後的,還是在前的?或許更要緊的是:當我們自覺「在前」、自覺勞苦更多、付出更大時,能否仍為別人所領受的恩典歡喜?在事奉、工作與生活中,我們能否看見鄰舍同樣是蒙恩的人,並承認自己所站立的位置,也同樣出於那位既公義、又自由施恩的上主?
謝甘霖(香港神學院聖經科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