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4 期(2025 年 4 月 13 日)
◎ 每月眉批 ◎ 施德藩
「……我們不能談論上帝,因為他不是一個物體,既非自然的也不是精神的物體。倘若我們討論他,那麼我們實際上已經不是在談論他了。」這段話是巴特在《教會教義學》(Kirchliche Dogmatik, I/2, S. 838)一書中講的。在此以前發表的論文《上帝的話和神學》(Das Wort Gottes und die Theologie)中,巴特解釋說:「作為神學家我們應該談論上帝。但是我們是人,作為人我們又不能夠談論上帝。我們應該明確兩點:我們的應該和我們的不能夠,並由此敬仰上帝。這便是我們所處的窘境。其他一切統統是兒戲。」(S158)……
……關於上帝,我們不知道任何「客體性的東西」,不知道上帝「本身」究竟是甚麼,就如我們對世界上的事物所能了解的那樣。不過,我們清楚地知道上帝在信仰抉擇上對於人的存在所具有的意義,我們知道他對於一個有如此信仰的人及其生活的重要性。換句話說:我們了解他在人身上所付的勞作。因此,為了真正地談論上帝,我們必須談論人的存在,即談論上帝通過信仰而對之產生某種影響的人的存在。
於是,在本世紀對於神學具有關鍵意義的二十年代,兩位具有完全不同思想的神學家巴特和布爾特曼卻以同樣的徹底性通過自己的經驗認識了上帝的特殊性,認識了上帝的神性。他們兩人以非常類似的方式碰到同一個巨大的難題:既然上帝真正是上帝,而不單純是所提出的概念,不單純是思維客體,那麼人們究竟怎樣才能夠談論上帝呢?當然,兩位神學家對這一基本問題的答案很不相同,各有自己的特點。
Heinrich Ott著,朱雁冰、馮亞琳譯,朱雁冰校,《上帝》,頁111-113,香港:社會理論出版社,1990。
本書作者早年師從卡爾巴特和布爾特曼,並對海德格有特殊興趣。但他對巴特和布爾特曼的思想均有保留,並視為現代神學兩條主要的不同路線。自1958年接任卡爾巴特在巴塞爾神學系系統神學的教授職位以來,作者一直在努力尋求一條第三路線。而本書明確表示,作者將潘霍華和馬丁布伯的思想視為這條中間路線的奠基者,並循此推進其神學思想。
確實,多少關乎上帝的辯證,都落入了上帝在約伯記三十八章二節的判語:「誰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對於強調廣傳福音的教會,這更是一大難題:作為被造者,人的語言怎麼能夠應用到創造者的身上?
對於這個難題,傳統上有三種對策:首先,關於上帝及其「特性」,只能從否定方面來討論(via negativa),即否定上帝具有屬於被造物的那些特性:上帝是無限的、無空間性的、不滅的、不可見的等等。只是對於他「是」怎樣、甚麼,凡人卻無從論斷。
另一些人則企圖透過將人類語言的謂詞上升到無限(via eminentiae),去說明上帝的超越性:上帝是全知、全能、無所不在、最仁慈、最富智慧的等等。只是將一切都推向極致、無限大,事實上不但對於人的理解毫無裨益,更是將他推向一個人無法接近、超越經驗的境界。
第三,是借助類似的概念去解決這無法逾越難題:譬如用「父」、「智慧」、「權力」這些我們可以理解的觀念,去說明那難以言說的實體。畢竟無論同一個詞之間有多少差別,必定也存在着某種程度的類似性。只是推得遠一點,就難以迴避費爾巴哈所批評的,以人的形象去推斷甚至創造自己心目中的上帝。
馬丁布伯指出,我們不能談論上帝,但卻能與上帝對話。信仰上帝的人與上帝處於一種對話的關係中,處於一種我與你的關係之中。沒有人能告知另一個人有關上帝的情況,向他傳遞關於上帝的信息。信仰者的一切言論都必須以祈禱為基礎,並想方設法使人進入與上帝的對話關係。
如果我們翻閱教會最古老的祈禱書,即舊約聖經的詩篇,就會發現有些詩篇以第二人稱向上帝講話,有的則似乎以第三人稱談論上帝。但按照前文的說法,「他」在這裏僅僅是一個隱藏的「你」。一個信仰和思考上帝的人,縱然表面上以第三人稱談論上帝,但他絕不認為,他可以想像講述一個物體那樣講述上帝。
而這所有一切,都構成了基督事件的內涵:「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透過曾經成為肉身的道,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的上帝,降卑以人能夠明白形式,向人作出最終極的告白,因此也就成為人唯一可靠的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