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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滋的人生最後一課(中)


第3118 期(2024 年 5 月 26 日)

◎ 清教徒們的最後一課 ◎ 陳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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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外祖父所羅門·斯托達德是出生在新英格蘭的第一代人,他在北安普頓(Northampton)的傳道工作影響深遠。他成長於1630年清教徒所塑造的清教徒社會中。然而,他最為人所知的是在牧養生涯中推動「半程盟約」的牧養神學。半程盟約的引入旨在允許那些尚未正式加入教會的成年子女成為「半程會員」。這種做法允許他們與教會更緊密地聯繫在一起,而不必公開表明信仰和表達悔改經歷。斯托達德的看法是允許第一代移民的成年子女,他們在教會裏長大,但是對自己的悔改經歷也不確定,然後他們又要將自己的孩子帶到教會受洗。我的外祖父在1690年向教會提出的兩項提案卻產生了重大影響:第一,教會廢除了基督徒必須作公開信仰的宣告;第二,將聖餐定為感化聖禮。第一項提案以多數通過,結果使得北安普頓區的人口在二十年間從500人增加到1000人。但第二項提案卻遭到了教會的長老們反對,因此未能通過,儘管有許多年輕人支持此提案。

  1725年,外祖父的教會決定引進一位助手,他們選擇了我;我後來也接替他成為北安普頓的牧師。然而,其後我漸漸與外祖父的教會觀和牧養神學分道揚鑣,並且領導了1735-1745年大覺醒運動。大覺醒在某種程度上就是對半程盟約的否定,但外祖父斯托達德的教會觀在北安普頓鎮影響深遠。我的觀點最終讓我與我的教友們起了衝突,以致我被迫離開了講壇。

  我認為對參加聖餐的教會會員應該有嚴格的生命要求,我們需要悔改才能來到主的施恩寶座前,而不只是簡單地接受過半程盟約的洗禮。我自身的信仰經歷、神學思考與北安普頓的牧養傳統產生了衝突,特別是與我的外祖父所代表的半程盟約傳統。

  在我被北安普頓堂解職之前,我經歷了兩次覺醒,日期在1734年和1740年左右。這些復興為我帶來了新的思考和理解,我認為個人的信仰轉化經歷是參與聖餐的必要條件。1749年,我開始挑戰北安普頓教會的會員條例。當一個新的教會成員候選人,瑪麗·哈伯德,同意我所提倡的「信仰更新的證明」要求時,會員委員會並不同意此事。他們認為這將導致教會的完全重組。我請求會堂邀請一組牧師來裁決此事,但教會理事們則要我離職。

  從1750年2月到3月在教會的週四講道中,我發表一系列講座。然而在多次的會議和爭辯中,沒有人改變他們的看法。最終,會堂召集一隊牧師,由來自春田的羅伯特·布雷克提出解除我的職務。經過三天的審查後,隨即由北安普頓教會的會員進行表決,結果是230票支持解職、23票反對。我在1750年底被解職,離開了我牧養27年的教會,幾經周折,後來前往新英格蘭的斯托克布里奇(Stockbridge)宣教,在極艱苦和窮困中宣教八年。

  〔後記:1758年愛德華滋被選為新澤西學院(現普林斯頓大學)校長,然而在就職後不到一年,就因接種天花疫苗離開了世界。他留下了等身的著作,由今日耶魯大學出版社結集,編纂成 26 卷著作,頁數達16000餘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