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福音與接待關係
 聖經中學習包容接納


2960 期(2021 年 5 月 16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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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神學院、德慧文化已於四月二十三日,於宣道會希伯崙堂合辦「給我一杯涼水─論福音與接待的關係」公開講座,從新、舊約理解「接待」的本質和其信仰倫理價值。

  香港神學院助理拓展主任張明光先生指,聖經同時記載了「接待」與「不接待」的故事,惟舊約社會中有關接待的背景、對象及原因,均與今天截然不同。他解釋,當時人們絕少遠行,除了交通不便外,更要面對食物短缺、衞生問題及強盜搶劫等情況,故許多人一生也不會離開原居地,自然也不會發生接待客旅之事。此外,部分人是因逃避戰亂、饑荒而遠行,甚至畏罪潛逃,因此接待者也會面對一定危險和擔憂。由此可見,在亞伯拉罕接待天使一事上,對方必然是缺乏和疲倦的陌生人,但縱然亞伯拉罕面對風險,也願意付出所擁有的接待他人。

  不過張明光續言,聖經中亦有「不接待」的記載,例如以色列人漂流曠野時,希望經過摩押到達迦南地,但摩押王卻拒絕接待。他解釋,如以現實情況考量,以色列人人數眾多,難以提供飲食,加上容讓另一民族穿越國境十分危險,故不難理解摩押王的決定。不過他補充,摩押王更要求巴蘭詛咒以色列,欲開戰置以色列人於死地,可見他的決定已非接待問題,而是不容以色列羣體,故難以與亞伯拉罕接待的事作比較。

  所以,他指舊約中「不接待」的故事均有獨特處境,不可將其演繹為通則或普遍化;至於「接待」的故事,也超越了當時對接待恐懼的做法,這些敍事傳達願意接待的冒險精神,將對方面對的困乏放在優先位置,不是為利益而付出。

  捨己精神 為着他者而活

  香港神學院神學及歷史科副教授鄧瑞強博士引述《馬太福音》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指,經文提到兩種人,第一種是救自己生命的人,他們自我中心,凡事只考慮自己,難以認識他人。他以耶穌到撒該家中作客一事為例,耶穌放下自己的主權,鼓勵撒該接待客人,彼此向對方展示心靈,最終才成就了接待事件。然而,眾人卻看稅吏長撒該為罪人,存心敵對他,撒該也不會接待他們,結果當然不會出現接待事件,只會變成有權者定奪別人的罪。

  經文提到,第二種是為基督喪失生命的人,他們捨己和倒空自己。鄧瑞強博士指,滿身傷痕的救主與受傷者同行,但祂不只處理自己的「傷口」,也關心別人的需要,這就是為他人而活的信仰,也是救主的標記。他續言,捨己者從不自我中心,其存在是不斷「走向」他人,就如基督給予稅吏空間展示其美善而祝福他人一樣。

  接待鄰舍 見證愛的誡命

  香港神學院神學及歷史科副教授趙崇明博士分享「新約聖經中的福音觀與接待倫理」,他強調傳福音就是見證愛的誡命,上帝透過耶穌道成肉身,具體展示祂對人的大愛,這就是恩典和福音,人要以感恩回應。此外,接待客旅是基督信仰着重的倫理價值,因此忠心愛上帝或接待,與見證福音有莫大關係。

  趙崇明博士以馬大和馬利亞接待耶穌一事為例(路十38-42),耶穌從來沒有否定馬大在物質上的款待,不過祂為接待賦予了新意義,即馬利亞聽道正是接待主。他續言,表面上耶穌是客人,但實際上是耶穌預備了屬靈筵席接待馬利亞,因為耶穌真正身分是世界的主人,祂來是為接待和愛罪人。

  他又提及身分認同問題,指耶穌本是萬王之王,卻虛己取了奴僕的樣式,甘願成為低下層與貧乏者同行,因此道成肉身是一種身分認同的福音,也是服侍貧窮人的一個重要教導。至於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教導信徒反省:「我是否願意成為一個盡心、盡意、盡力,即無條件地去愛所有有需要的人的接待者?」他補充,接待時如能代入對方的處境,便會明白對方的需要,這個身分認同尤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