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歲那一年


2735 期(2017 年 1 月 22 日)
◎ 路德的蘋果樹 ◎ 張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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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究竟馬丁路德是一個怎樣的人?我們對他的瞭解有多深入?

  當我們描述路德,很多時候是從他推動教會改革運動的貢獻來瞭解他,最耳熟能詳的是《九十五條》,或是將七個聖禮減為兩個,又或者是他翻譯了希臘文新約為德文(但又不肯定他有沒有將希伯來文舊約翻譯為德文)。凡此種種,都只是一個片面的路德,藉此機會,我們也多了解一個較為全面的路德。

  路德生於一四八三年,於一五四六年過世,終年六十二歲。六十二歲在今天來說算是年輕,但對於當時代的人,已算是相當長壽。路德的生平可以分為三階段,一四八三年至釘上《九十五條》之年(1483-1517年)、全力推動教會改革運動(1517-1530年)和晚年(1530-1546年)。

  [1483-1517]

  在這段時間,又可分為兩個階段。由他出生至二十二歲(1483-1505年),他的經歷十分不平凡,他父親是農夫,育有九個子女,他對排行第八的路德期望很大,並矢志供養他成為律師,於是栽培路德自六歲就修習拉丁文,到十四歲時,又學習修辭和邏輯,及後,路德十七歲已進入埃爾弗大學(University of Erfurt)修讀哲學,於一五零五年二十二歲時就已取得法學學位,並且計畫一直進修,至成為律師。用現代的術語來說,路德其實是一位「資優生」,六歲習拉丁文、十七歲入大學、二十二歲取得學位。在今天也必定是一位五科5**的狀元。而更傳奇的是他在一五零五年在荒郊險被雷電擊中,使他向聖安娜求救而立願當修士。如沒有發生這件事,他必定一直攻讀法律而最終成為律師。這一下閃電,這一個立願改變了他的一生,也改變了我們的一生。

  於一五零五至一五一七年這十二年間,他因為還願而由法律轉到神學,他也確實是讀書的材料,至一五一二年間,他就接連取得神學碩士和神學博士的資歷,除拉丁文外,也精通希臘文和希伯來文,在一五一二至一五一七年間,以二十九歲之齡成為威登堡大學的教授,主要教授聖經,包括舊約的詩篇、創世記,後來也教授新約的羅馬書和加拉太書,並在講授中重新發現「上帝的義」和「因信稱義」兩項教理,就開始認為羅馬教會在販賣贖罪券的教導和這兩項教理相違背。當路德有了這個感召,按當時他是奧古斯丁修道院的副院長,也是教區的神父,他就召集有識之士來討論相關問題,於是他將列出的問題寫下,這就是《九十五條》,釘在教堂大門上,呼籲有興趣人士來辯論。各人知悉後相告;加上當時印刷技術有所突破而使到傳播迅速,於是,連鎖反應就爆發出來,這九十五條論題就做成星火燎原的導火線。

  路德自幼開始修習拉丁文,隨後要學習亞里士多德的邏輯和哲學,也熟悉亞奎那的神學,同時他又熟悉聖經,特別是使徒保羅的思想,還有奧古斯丁的恩典神學對他有非常大的影響。路德反對贖罪券,其實是在神學基礎上反對一切以人的邏輯、思維來建立的神學和教義。路德真正的超拔,是他堅定持守上帝的啟示作為教義的基礎。他指出一個狀況,當教會使用人的理性建構出一套神學,看似無誤,這當然能通過很多理性和邏輯的考驗,但當人的動機走歪了,或許變得貪心了、仇恨了,這套以人的理性建立的教義,看似無誤,但一定不能如實地反映那位啟示的上帝。在這點上,路德在整個教會歷史中展現了一次正確的示範,將上帝的啟示擊倒了贖罪券背後人為的神學,路得不是反對邏輯和哲學,而是認為這是人的思想分析;而啟示的神學並不是從人那一方扮演上帝,而是要從上帝那一方去告之人怎樣才能得救。既然上帝說人得救是悔改和相信,這就是了,又怎可弄出贖罪券來使人得救呢?

  這一切在一五一七年發生,而路德當年只是三十四歲。如這不是上帝的工作,那是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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