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養同性性傾向信徒
 多分享個人信仰掙扎


2542 期(2013 年 5 月 12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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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教育部舉辦「教會如何關懷牧養不同性傾向人士」講座,第一講「『同』識『同』行」已於五月四日舉行,由新造的人協會牧職同工羅文麒牧師及新造的人協會高級項目主任(家庭教育)鍾簡靜文女士主講。

  羅文麒牧師解釋,性傾向是指人在情感和性慾方面,明顯持續受某一性別或某一形式的吸引。他執起身上的領帶作比喻,問及與會者:「這隻白羊在一羣黑羊中,牠會有何感受呢?」他續說,同性戀者信徒面對自己性傾向與常人有異,聖經又反對同性戀,他們內心是掙扎非常。

  但他呼籲教牧要懂得拆解同運招數,也要留意外國同運的發展。例如同運為「性小眾」爭取權利時,會刻意不提及人獸交、亂倫、多夫多妻、戀童等同屬性小眾。而美國加州亦於本年初通過法案「禁止專業輔導,藉着父母的請求去影響、減輕或企圖改變兒女的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身分,即或子女願意尋求幫助,任何人也不可提供這方面的協助,否則便犯法」。此案雖仍在上訴階段,但他指香港同運亦在一步一步爭取中,在爭取平等化,為《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後,下一步將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性父母領養權等權利,立法會議員何秀蘭二月中在電台節目中亦曾承認「爭取同性婚姻是遲早的事」。

  他對小童羣益會「性向無限計畫」走進校園,教導學生和家長接納不同性傾向表示憂心,續言同性戀是先天加上後天所形成。有心理學家指出有20.6%的人不確定是否被同性吸引,但同運在青少年探索期中邀請他們體驗同性戀生活,加上學校、朋友、傳媒、藝人持支持立場或出櫃,有可能影響青少年的一生。

  「聖經指同性戀傾向不是罪,行為才是罪,但同性戀行為的罪與異性戀的淫亂罪一樣,也與很多罪一樣,並沒有比其他罪更嚴重。」羅牧師重申。有不少同性戀者找教牧求助時,會怪責自己,他認為教牧不應立時定他的罪,反應先了解背後的故事,成為同行守望者。想離開同性戀生活的「後同性戀羣體」,他們選擇不回應對同性的吸引,渴望得到全人生命的轉化和更新,「有人認為只要讓同性戀者進入異性婚姻就是成功,但其實不然。改變是漫長的過程,就好像戒賭癮,轉移重點,讓他們知道性傾向和需要只是人生其中一小部分。」

  「新造的人只是酒店的大堂,教會才是同性戀者要到的房間。」鍾簡靜文女士形容說。教會或有不少未「出櫃」的同性戀者,她鼓勵教牧可多分享信仰的掙扎和拉扯,就如曾有牧師在講壇上分享結婚後的性掙扎,令同性戀者勇敢向牧師「出櫃」。她亦指,教牧應放下改變的心態,抱持陪跑心態牧養同性戀信徒,或許他們在認罪後會再跌倒,但應該欣賞他們少少的進步,繼續給予更新的機會。

  她又提到,在輔導中最多哭聲的是「櫃父母」(同性戀者的父母),他們會擔心子女的日子難過,怕得罪神,更會自責是失敗的父母,夫妻會互相指罵。

  她續言「櫃父母」不需要責怪自己和內疚。有時候可能子女只是有同性性傾向,但父母一聽就想到性方面,事實未必是父母想得那麼嚴重。她建議「櫃父母」應該先了解情況、善待自己、靜心認識,然後尋找情緒支援,修補關係。她直言:「失戀回家會找父母哭訴,已經是最好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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