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蔭兩院調整老人供養費四月一日起生效


2473 期(2012 年 1 月 15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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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廣蔭兩院之老人供養費之修訂建議,已於本年一月九日董事會中通過,決議兩院將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分三年調整至二零一五年與綜援看齊。

  廣蔭兩院現時有兩類收費,其中因類別一的收費於一九九九年生效(適用於二零零四年以前入住之長者/領取綜援之長者),收費未能追及通脹,現時收費較綜援金額平均少於約六百二十元,涉及的院友共一百七十人,佔逾七成。所以這類別的供養費將於首年每月增加港幣三百元(2012-2013年度),次年每月增加二百元(2013-2014年度),第三年與當時綜援看齊(2014-2015年度)。以上院費作出微調後,從而減輕聯會對廣蔭兩院之財政負擔。另外,董事會同時決議向院友收取雜項費用,包括必須繳交之雜費五十元及冷氣費五十元,並增設用者自付雜項,包括洗症費、打針、換尿喉、換尿袋、驗血糖及物理治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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